路明非不是龙王,是人间之神! 第714章

  “有些人会哭着喊妈妈。”

  “有些人,会失禁。”他抬起戴着黄灯戒的手,琥珀色的光芒在他的黄金瞳底映出两点冰冷的火星,“我想,我不会让你失望。”

  “你这家伙。”路明非咧嘴,露出了反派般的狞笑,“桀桀桀。不愧是我的罗宾,楚子航。桀桀桀。”

  “......”

  无视怪笑的路明非,楚子航猛地握拳。

  “嗡!”

  黄色的光晕从戒指向外爆炸般扩散。

  光芒笼罩了他的小臂。顺着肌肉一路向上攀爬,眨眼睛覆盖了全身。

  “黑昼茫茫,白夜朗朗。”

  “邪奸恶党,惧吾神光。”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遵循着涌入脑海的古老意志,念出了誓词。

  “怖火焚葬,逆我者亡。”

  “恐惧为源,至尊威权!”

  轰!

  光柱冲天而起,将整条街道映得亮如白昼。

  楚子航依然站在原地。

  一套由纯粹能量构成的战甲贴合着他精悍的肌肉。胸口正中央,一只展翅欲飞的暗金色巨龙正散发着灼热的光晕。

  而他眼中黄金瞳,此刻正肆意燃烧,宛若有火鸟在其中翱翔。

  路明非满意地点点头。

  “感觉怎么样?”

  低头看了看胸口的知更鸟,楚子航又看了看手上的戒指。

  “很好。”

  “就是这个台词......”他幽幽道,“每次动手前,都一定要念么?”

  路明非:“......”

  “很像日本热血动漫里那些反派的开场白。”楚子航一针见血。

  “我又没办法。”

  路明非脸上闪过一丝羞耻,“这又不是我设定的!”

  楚子航不置可否地哦了一声。

  风吹过梧桐树。

  枯黄的叶子落进积水,荡开一圈涟漪。

  “路上小心。黄灯侠。别一不小心卷进什么弑神级别的大事件里把自己送掉了。这样我还得去救你。”

  “我是去巡逻。不是去杀神。”

  “而且”

  他顿了顿,“神只会在我身后。”

  说完,楚子航就消失在了老街尽头。

  路明非盯着他消失的方向,沉默了片刻。

  你这家伙说这种话的时候嘴角到底能不能翘一下?翘一下就行。

  他真的分不清这是在夸他还是在吐槽啊喂!!!

第315章 该怎么让明明好感度变高?

  据海泽尔所言。

  在宇宙起源的那段古老岁月中。

  第一位拥有知觉的生命体,根据自身澎湃的情绪,创造了七种独特的能量形式。每一种情绪,都对应着光谱上独特的颜色。

  愤怒。贪婪。恐惧。意志。希望。怜悯。爱。

  红。橙。黄。绿。蓝。靛。紫。

  而位于宇宙深处的马尔图斯星上,那群自诩为宇宙守护者的马尔图斯人,也就是海泽尔口中那个总是高高在上的小蓝人。他们是整个宇宙中唯一掌握如何将情绪具象化为武器、唯一会制造灯戒的组织。

  可显然,现在这个垄断被打破了。

  得多加上一个组织了。

  至尊军团。

  至尊灯戒。

  路明非现在是这么称呼自己手指上这玩意的。

  毕竟按照楚子航的说法,当琥珀色的戒指套上食指时,涌入他脑海的第一句话就是:

  欢迎加入,至尊军团。

  很显然,楚子航手上的那枚戒指,本质上是路明非手中这枚母戒的延伸。

  对于自己的戒指居然会自己吹牛批、还擅自给自己起了个这么中二霸气的军团名字,路明非作为老二次元,其实心里是很高兴的。

  这总比叫路明非后援团或者黄灯军团听起来有排面多了。

  只不过问题是......

  这破戒指,有时候根本不听他的。

  它有自己的意志。

  风在耳边呼啸。

  路明非悬停在仕兰市千米高空的云层上方,低头盯着自己右手食指上的戒指。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昏黄色的宝石晶莹剔透,内部,一条微缩的金色巨龙正首尾相衔,静静地蛰伏着。

  当时在阿卡姆的恐惧维度。

  面对吞噬并同化了一整个地球几十亿人类噩梦的恐惧实体克莱恩。

  路明非当然不会忘记。

  是自己灵魂最深处、属于黑王尼德霍格的暴虐碎片苏醒。它张开遮天蔽日的膜翼,最后一口将不可一世的恐惧之神生吞活剥。

  随后更是在朗基努斯这口高压锅的熔铸下,黑王与全人类的恐惧发生了某种奇妙化学反应。

  最终固化成了这枚戒指。

  这玩意就是黄灯戒本戒。

  只不过这也让寄宿在宝石里的这头龙,似乎对自己现在的身份认知产生了一点小小的偏差。这头由黑王碎片异化而来的恐惧之龙,在内景里十分嚣张地向路明非宣布它现在不叫尼德霍格了。

  它说自己现在是纯粹的恐惧实体。

  它给自己起了个响亮的名字视差怪。说什么自己早就不是已经覆灭于旧日纪元的地球爬虫之王了。

  并且,它强烈建议路明非以后在外面混的时候,最好改名叫视差魔。这样听起来比较符合他们的格调。

  路明非严词拒绝。

  但名字可以拒绝,有些东西却拒绝不了。

  建立军团。

  这大概是每一个黑王铭刻在基因里的繁衍本能。

  哪怕这家伙只是作为黑王的碎片,可骨子里也依旧刻着对建军一事的原始渴望。只要是它能看顺眼的人,只要对方骨子里散发着能让它兴奋的特质。

  它就会像发情的蒲公英一样。

  分出一枚戒指,直接丢过去。

  完全不经过路明非的同意!

  这才是最让路明非头皮发麻的地方。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

  戒指安静地躺在他的指节上。琥珀色的光晕在黑夜里流转。宝石内的金色龙影盘旋着,紧闭着双眼,看起来就像一只人畜无害、正在假装睡觉的橘猫。

  但这只猫刚刚在几十分钟前才硬生生塞了一枚戒指给楚子航。

  并且,在蝙蝠洞的铅层保险柜最深处,还锁着这玩意分裂出来的第一枚无主子戒!

  路明非甚至不敢去想,如果布莱斯韦恩把那枚戒指研究透了。

  那女人会不会哪天突然戴着一枚被改造过的黄灯戒,从天而降,然后一拳砸在他这个母戒持有者的脸上,告诉他说罗宾,这是我的新武器。现在让你戒骄戒躁。

  路明非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下一个是谁?

  这枚戒指下一次分裂是什么时候?

  它会不会哪天抽风,在克拉拉喝咖啡的时候突然丢一枚过去?或者在老唐炒烤冷面的时候给人家套上?

  路明非盯着宝石深处假装打呼噜的龙,嘴角抽搐。

  “你这家伙…”他低声抱怨,“下次分裂前最好跟我打声招呼。”

  宝石里的龙尾懒洋洋地甩了一下。

  没人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算了。”

  摇摇头,男孩将让人头疼的推导全部扔出脑外。

  至少现在,天还没塌下来。

  他将双手垂在身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