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不是龙王,是人间之神! 第444章

  “她患有这个世界上最孤例的基因突变病。罕见到能以她名字命名的新型疾病。”

  “再加上她的父母。两个人逃之夭夭,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所以。”

  “现在是由我。是由卢瑟集团。代为‘抚养’她。”

  她重重咬下抚养两个字。

  “卢瑟财团不仅把全球最顶尖的基因学家和生物实验室买下来供着她。我还砸下可以再买下几个南太平洋群岛的百亿巨资,想尽一切手段维持她的心跳。只为了想尽办法找到为她治疗的药物。”

  莱克丝冷眼瞥向一言不发的男人。

  “布鲁斯先生。”

  “如果卢瑟集团真能攻克这座哪怕连神都摇头叹息的绝壁。这在人类医学史上、将是一座足以万古长存的丰碑。”

  “......”

  路明非点点头,将虚伪的金丝眼镜重新架在鼻梁上。

  冰冷的镜框完美地挡住了所有不合时宜的情绪外泄。

  “这样么?那还真是...”

  “伟大的贡献。”

第215章 路明非:这男人眼里也有狮子。

  大都会,郊外。

  远离了大都会刺目的玻璃幕墙。

  这片三不管地带的郊区荒原,连风里都透着股无人问津的野草腥气。

  司机挂上驻车档。

  西装革履的保镖迅速从前车下来,踩着一地烂泥拉开沉重的车门。

  “咔哒。”

  莱克丝伸出长腿,高跟鞋毫不犹豫地踩进泛着腐臭的黑泥潭里。似乎完全不在乎自己这一身在纽约曼哈顿买下一套小公寓的搭配是否会报废,就这么冷着脸,掸了掸暗绿色套裙上的灰尘。

  路明非紧随其后。视线越过几根枯死的白桦树。

  “……”

  其实他幻想过无数种场景。

  活了四万七千年的老妖怪、操纵人类历史的幕后黑手、把圣殿骑士团和光照会当成私人俱乐部的无名幽魂。哪怕不在地下修建一座塞满核弹和黄金的超级要塞,起码也该住在一座爬满爬山虎、有着高高穹顶的维多利亚式古堡里。

  手里端着装满人血的高脚杯...

  脚下趴着两条流着口水的杜宾犬。

  这才符合一个终极大BOSS出场的排场。

  可现实...

  只是一栋木屋。

  简陋、破败、甚至可以说是摇摇欲坠的小木屋。

  腐朽的原木墙体上长满了厚厚的毒蘑菇和青苔。

  屋顶的瓦片早就掉得七七八八,漏出黑洞洞的缺口。

  几只乌鸦停在歪斜的烟囱上,发出嘶哑的鸣叫。

  这破地方,就算立刻跳出来三个戴着曲棍球面具拿着电锯的德州杀人狂,路明非都觉得比住着个幕后黑手要合理得多。

  “他是穴居人么?”

  路明非没好气地扭过头,看向身旁的红发女人,“活了四万多年。他就没学会去申请个低保,或者是给自己砌一堵不漏风的砖墙?”

  “当然。”

  莱克丝双臂环胸,对于男孩的刻薄评价亦是没反驳,只是冷冰冰地附和:“这老疯子在过去的几万年里。除了杀人、换名字和生孩子。最大的爱好,就是住回他发霉的洞穴。”

  “我可不是穴居人。二位。”

  伴随着靴子踩碎枯叶的声音。

  一个男人毫无预兆地在两人背后出现。

  “......”

  金丝眼镜下,路明非双眼微眯。

  这家伙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如同鬼魅般贴到了他们身后不到十步的距离?

  魔法?

  还是他的速度比自己更快?

  “我是先知者。”

  那人继续在冷风中咏叹,带着毋庸置疑的傲慢。

  “我是人类历史上,每一场伟大战争的亲历者与幕后棋手。”

  “你们在报纸上读到的兴衰,在史书上背诵的成败。都不过是我随手拨弄的残局。”脚步声缓缓逼近,“我不为了虚伪的正义,也不为了廉价的和平。”

  “我。只为明日的战争塑造世界”

  “属于我的,明日。”

  话里话外,都充满了几万年沧桑沉淀下来的雄心壮志。

  可莱克丝女士甚至连转过脖子的兴趣都欠奉。她面无表情地站在泥地里,显然已经对这老怪物翻来覆去的开场白产生了免疫。

  “行了。把你的长篇大论收回去骗刚入行的杀手吧。”女王冷声打断。

  “……”

  路明非沉默。

  好中二的家伙。

  男孩缓慢地,转过身。

  “呼”

  荒原上的风在这一刻陡然变得锋利。

  一个老男人。

  高大、魁梧。

  宽阔的肩膀把身上破旧的虎皮大衣撑得几乎要裂开。暗金色的皮毛上沾满黑褐色的血块与岁月包浆的油污。粗制滥造的宽皮带勒在他的腰间,上面挂着一把没有刀鞘、刃口坑坑洼洼的原始青铜弯刀。

  

  男人单手插兜,就这么直挺挺地站在荒草丛中。

  路明非微微眯起眼睛。

  金丝眼镜的镜框后,伪装的斯文被撕裂,鎏金划破眼底的暗色。

  明明手里连一把现代火器都没有,可当这道视线落下的瞬间...

  跨越了四万七千年,用数以亿万计的尸体和鲜血,腌入骨髓里的暴虐赫然炸开!

  这男人的眼里有狮子。

  令人骨血沸腾的既视感扑面而来。

  男孩眼前甚至走马灯般闪过三个人影。

  上一次,用这种带着尸山血海般压迫感的眼神盯着他的人。

  第一个,是昂热。总是一身西装、胸口插着红玫瑰的骚包老头。昂热的狮子藏在高雅的做派下,是一头被复仇之火烧了一百年的复仇艳鬼。他看人时,眼底燃烧着想要把所有龙类送上断头台的疯狂。

  第二个,是老迪克。夜色里最锐利、最疲惫的利刃。迪克的狮子是一只伤痕累累的雄狮。他眼神里装满了对整座废土的绝望与决绝,带着随时准备从千米高楼纵身跃下、与罪恶同归于尽的暴烈。

  而第三个...

  就是眼前的汪达尔萨维奇。

  这老狮子...

  有着从冰河时代开始,生吃茹毛饮血、在无数个夜晚将同类的头骨敲碎吸食脑髓后,沉淀下来的傲慢与暴戾。

  这是人类试图逾越神之权柄时,必然染上的硫磺味。

  “嘎!嘎!”

  荒原上乌鸦飞绝。

  枯死白桦树下,风贴着焦黄的冻土刮过。却被生生撕成两股紊乱的湍流。

  两头狮子端详着彼此的喉管。

  萨维奇双眼微眯,嘴角勾起。

  路明非同样咧开嘴。

  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大发慈悲地提醒这个野人老头。前面隔着三个街区的沃尔玛超市里,打折促销区九块九就能买到一把注水连发玩具水枪。那玩意的杀伤力,绝对比他腰带上挂着的生锈青铜片强上一万倍。

  “小子,我...”

  萨维奇胸腔扩充,正欲吐出字句。

  “说得很好,萨维奇先生。”

  路明非单手插在西裤口袋里,打断了老男人的施法前摇,“您的简历很精彩,充满了英雄主义。”

  他推了推金丝眼镜。

  “可在莱克丝女士的引荐下,我只有一个问题。”

  “既然您活了四万年,能不能告诉我,您的不死人老弟雷霄奥古,他家老巢的门牌号到底是多少?”

  “......”

  萨维奇嘴角咧得更开了,露出森白的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