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着嘴笑出声,克拉拉摘下了用来伪装凡人的平光镜,随意地盘腿坐在了路明非身旁。
她侧过头,看着满嘴芝士和番茄酱的衰仔。
“其实……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力量失控的时候,也是因为害怕把家里的拖拉机弄坏被爸爸骂。刚才失控后的你,和我……很像。”
“都是小心翼翼藏着利爪的怪兽。”
“小心翼翼……藏着利爪的怪兽?”
路明非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感觉心脏被一只小爪子挠了一下。
他想起自己在滨海小城里的日子。
他没有黄金瞳,也没有能手撕北极熊的力量,但他依然活得是个异类。
他小心翼翼地在婶婶的白眼、堂弟的嘲笑和眼高于顶的同学中间穿行,生怕自己哪怕只是呼吸稍微大声一点,就会被这个世界判定为多余的垃圾。
“呐,克拉拉。”
路明非把最后一口披萨边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问道,“阿福说……你其实是在乡下农场长大的外星人?当然...我不是说外星人啦...我是说,有大片麦田、有拖拉机、还有牛羊的农场?”
他很好奇。
克拉拉是怎么在脆弱的拖拉机和瓷盘子中间长大的?是怎样的童年?
“是啊,堪萨斯,斯莫维尔。”
克拉拉笑了起来,笑容里带着一股阳光特有的暖意,“没有哥谭和大都会这么高的楼,也没有这么多的霓虹灯。只有一望无际的玉米地,风吹过的时候,会发出沙沙的声音,就像是大地在睡觉时的呼吸。”
她伸出手,比划了一个高度。
“我大概只有这么高的时候,有一次为了帮爸爸修拖拉机,一着急,稍微用大了点力气……结果就把整台拖拉机举了起来丢出去。我吓坏了,以为自己是个怪胎,以为爸爸妈妈会把我扔掉。”
克拉拉的声音变得很轻,“但我爸爸……乔纳森肯特,他只是走过来,没看报废的拖拉机一眼。”
她模仿着粗犷的语调:“克拉拉,不用担心坏掉的老伙计,这是你独一无二的证明,你是我们的骄傲。最重要的是……无论如何,我们爱你。’”
路明非愣住了。
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吗?要是换了婶婶,大概只会尖叫着‘路明非你个败家玩意儿赔我的拖拉机’,然后把他打包卖给废品收购站吧。
他想起了自己刚觉醒的早上,看着镜子里燃烧的黄金瞳时的恐惧。
他觉得自己是个怪物,是个随时会失控伤人的定时炸弹。
力量在他血管里奔涌,让他觉得自己离人这个字越来越远。
“可是……”
路明非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掌。
就在刚才,这双手差点打伤了布莱斯,“有了这种力量,我还能算是……人吗?我觉得我现在看普通人,就是在看一群脆弱的蚂蚁。”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不小心踩死了一只,我会难过吗?”
这才是他最大的恐惧。
相比于身体变异成怪物,高高在上的孤独感,从骨髓深处渗出来的冷漠,随着力量增长而逐渐淡漠的人性。
爱吐槽、爱打游戏的死小孩,似乎正在一点点被吞噬殆尽。
这才是悬在路明非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直到一只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
路明非抬起头,对上了克拉拉湛蓝的眼睛,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柑橘味。
“明非,看着我。”
眼睛里仿佛倒映着整个星空。
“力量只是工具,不是身份。”
“就像是你手里的披萨刀,它并不能定义你是谁。”
“你不是‘拥有奇怪血统的怪物’,也不是‘能手撕北极熊的兵器’。你是路明非。是会为了披萨边有没有芝士而大呼小叫,会为了游戏存档而拼命,会因为怕弄脏地板而给企鹅人付小费的路明非。”
“?!”
你怎么知道?!
路明非感觉脑子有点痒,下意识想吐槽两句烂话来掩饰尴尬。
但克拉拉的手指已经轻轻点在了他的胸口。
“决定你身份的,不是你的基因,也不是你的黄金瞳。而是这里。是你如何使用这份力量,是你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路明非看着近在咫尺的脸,明明在布莱斯嘴里,她是一个拥有着毁灭世界力量的女人...
可她的眼神却是那么的清澈,那么的……充满了世俗的温柔。
“你呢?”
路明非鬼使神差地问道,“克拉拉,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克拉拉愣了一下,随即笑得眉眼弯弯。
“当然是成为人类啊。”
她回答得理所当然。
“虽然人类有时候真的很笨,会为了无聊的事情打仗,会污染环境,会因为贪婪而伤害彼此……”
“布莱斯总是抱怨,他们有时候真的很愚蠢,很渺小。”
克拉拉站起身,张开双臂,仿佛要拥抱这空气中看不见的世界。
“但我是在堪萨斯的农场长大的,吃着玉米片和苹果派。我的养父母教会了我怎么去爱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我的朋友教会了我怎么把后背交给别人。”她转过头,发丝凌乱地粘在脸颊上,眼神却亮得吓人,“是这些脆弱、甚至有些愚蠢的人类,拼凑成了现在的‘克拉拉肯特’。”
“我想守护这个族群。不是作为高高在上的神明,而是作为……他们中的一员。”
路明非恍惚了。
光不刺眼,不灼热,却似冬日午后的暖阳,一点点融化了他心里因孤独而筑起的冰山。
“这是……超级英雄吗?”路明非喃喃自语。
“不...”克拉拉回过头,冲他眨了眨眼,重新戴上了土气的黑框眼镜,“这只是一个堪萨斯农场外星小女孩的小小愿望。”
她伸出手,把路明非从地上薅了起来。
猎人从洞里提溜出来了一只土拨鼠。
“好啦!心理辅导结束!作为报酬,下次你要给我做叫‘生煎包’的中国菜!听说很好吃!”
路明非低头看着还没松开的手。
掌心的温度顺着皮肤传导过来,滚烫,干燥,还有点灼人。
他张了张嘴,把原本准备好的烂话咽了回去。
在这座随时可能被疯子炸上天的高危城市里...
张牙舞爪的阴影忽然不再狰狞了。
嗯...
至少还有人愿意陪他一起在这个世界里,笨拙地当一个人类。
第10章 路明非说自己想做一夜蝙蝠(加更,求月票,求追读!)
凌晨。
韦恩庄园安静无比,只有窗外哥谭永不停歇的雨声还在敲打着玻璃。
因为布莱斯很忙而难得能放假的路明非扔下手里发烫的游戏手柄,屏幕上大大的“YOU DIED”红字像是在嘲笑他刚才的又一次失误。
“靠。”
他瘫在沙发里,对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翻了个白眼,“又是贪刀,这该死的贪刀强迫症。”
肚子很不争气地叫唤了一声,声音在空旷的卧室里回荡,带着一种廉价的滑稽感。
这种时候,人的尊严通常会让位于碳水化合物。
他想念阿福的拿手绝活了。
于是路明非拖着印着海绵宝宝的棉拖鞋,幽灵一样在走廊里游荡。平时这个时候,只要他稍微弄出点动静,无所不能的老管家就会刷新在他身后,端着一碗热腾腾、加了两个荷包蛋和一把葱花的阳春面,微笑着问他是不是又在游戏里被虐了。
但今天,走廊里只有几幅历代韦恩家主的油画在黑暗中冷冷地注视着他。
“阿福?阿福?”
路明非压低声音,“再不出来我就去偷喝酒窖里82年的拉菲了啊……”
“......”
“奇怪……阿福睡觉了?这也太不符合‘全天候待机’的人设了吧?”
路明非挠了挠头,鬼使神差地走向了藏在古董钟摆后面的书架。他记得这里有一部直通地下的秘密电梯。
电梯的指示灯亮着,显示它刚刚停在了地下三层蝙蝠洞。
走入其中。
路明非并没有听到科幻电影里的机械轰鸣,只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沉默。电梯带着他下潜,穿过岩层和地基。
“叮”
电梯门滑开。
一股血味涌上鼻腔。
路明非脸上因通宵打游戏而带来的困意顷刻消失。
手术台上的无影灯亮得刺眼。
布莱斯韦恩站在那里。
她在为自己缝合伤口。
没穿令人闻风丧胆的蝙蝠战衣,上身只剩下一件黑色运动背心。可在她原本光洁如玉的手臂上,却横亘着一道深可见骨的恐怖伤口。
伤口皮肉翻卷,依然在往外渗着暗红色的血,边缘甚至带着某种野兽撕咬后的锯齿状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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