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不是龙王,是人间之神! 第14章

  她声音很轻,在这空旷的大厅里回荡。

  克拉拉轻飘飘地落在壁炉前的沙发背上,两条修长的腿在半空中无意识地晃荡,怀里抱着那瓶被喝了一半的葡萄汁,红披风垂在地毯上。

  “唔……让我想想。”

  她歪着头,手指在下巴上点了点。

  “大概半年吧?那天我刚从大都会大学拿到新闻学学位,第一次穿上这身红披风打算行侠仗义。结果刚飞到哥谭上空,就被某人用声波武器轰了下来,还在我披风里塞了三个微型GPS定位器。”

  克拉拉笑嘻嘻地看着布莱斯,语气里没有丝毫怨气,反倒像是在回忆什么有趣的故事。

  “那时候你穿着那身吓死人的装甲,问我是什么东西。我当时第一反应竟然是...”

  “哇哦,布莱斯韦恩?那个经常上八卦杂志封面的哥谭女王居然是蝙蝠侠?大新闻!”

  “哼。”

  布莱斯冷哼一声。

  她当然记得那个晚上。

  那是她第一次感到挫败...

  她真的很怀疑,这家伙当时真的不知道自己被放了定位器吗?

  以氪星人的超级感官,哪怕是一只螨虫的心跳声都能听见,怎么可能察觉不到披风里多了三个金属疙瘩?

  唯一的解释是...

  她是故意的。

  这个拥有神明伟力的外星女孩,在纵容自己的猜疑和控制欲,就像是在纵容一只警惕过度、随时准备哈气的野猫。

  “这个话题结束。”

  布莱斯转过身,背靠着壁炉,目光直视着克拉拉那双湛蓝的眼睛,“我是第一次见你对一个男人那么感兴趣。”

  “那个路明非,除了体内有点奇怪的基因,本质上就是个随处可见的废柴学生。虽然没有接触多久,但我能看出来,这家伙怂、懒、没有主...或许他还在成长。”

  “这样的人,值得你关注?”

  克拉拉沉默了。

  她停止了晃腿,那瓶葡萄汁被她放在了膝盖上。

  那种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从她脸上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带着淡淡忧伤的柔和。

  她视线穿过布莱斯,投向了窗外那无尽的黑夜。

  “布莱斯,你知道‘孤独’是什么味道吗?”

  克拉拉轻声问道。

  “我知道。”布莱斯冷冷地回答,“那是哥谭雨夜里铁锈和血的味道。”

  “不,这是强者的孤独。是你主动选择的孤独。”

  克拉拉摇了摇头,金发在火光中流淌着微光。

  “但路明非身上的孤独,是另一种味道。”

  她抬起头,眼神里仿佛倒映着两颗破碎的星球,“那是‘异乡人’的味道。”

  “我和他,某种意义上是一样的。我们都是被抛弃在这个世界上的孤儿。我来自氪星,那个星球已经炸成了宇宙里的尘埃。他来自另一个平行地球,也许永远都回不去了。”

  克拉拉的声音变得很轻,很温柔。

  “但我比他幸运。我的飞船坠落在了堪萨斯州的农场,我有爸爸和妈妈。他们给了我世界上最好的爱,告诉我即使我是个异类,也是他们的女儿。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去爱这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并不完美。”

  “但那个小家伙……”

  克拉拉想起了路明非知道回不去后的悲伤,想起了他吃饭时舔盘子的动作,那双总是躲闪、卑微、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里,没有光。甚至连想点灯的念头都没有。”

  “他就像是一只在暴雨里淋了很久、毛发打结的小狗。虽然他在努力摇着尾巴讨好每一个路过的人,想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找到一个能避雨的屋檐缩着。但他其实一直在发抖,每一块骨头都在害怕下一秒会被人一脚踢开。”

  “他很缺爱,布莱斯。非常非常缺。”

  克拉拉抬起头,直视着布莱斯。

  “我有养父母的爱让我成为了现在的我。”

  “所以,我想……我也能把这份爱分给他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也许就能让他不至于变成一个……只会哭泣的异世界怪物。”

  壁炉里的火光跳动着。

  布莱斯看着眼前的女孩。

  一个在她随手就能撕裂的世界中恪守着内心的女人。

  这或许就是克拉拉最强大的地方...

  名为‘共情’的人性。

  “你...到底为什么爱着人类?”

  布莱斯依旧完全无法理解克拉拉的脑回路,“哪怕是异世界的人类...你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那你呢?布莱斯。“

  “你又是为什么致力于守护这个烂透了的哥谭?”克拉拉平静道,“把自己变成这座城市‘最大的恐惧’、‘必要之恶’?就是为了去威慑那些老鼠?”

  “......”

  “算了...”

  “……随你便。”

  “但我丑话说在前面。在这个家里,我可以提供食宿和训练。但如果他敢背叛,或者变成了某种威胁……”

  “我知道,我知道!”前一秒还深沉如水的克拉拉恢复了元气,笑嘻嘻地飘过来搂住布莱斯的肩膀,“你会用蝙蝠镖把他钉在墙上嘛!我都听腻了!”

  “放手。你的力气要把我的锁骨捏碎了。”

  “嘿嘿,今晚我能睡你的床吗?我的公寓暖气坏了!”

  “滚去睡客房。”

  “小气鬼!蝙蝠都是这么冷血的吗!”

第5章 路明非开始了训练

  梦境是黑色的。

  不仅仅是颜色,而是一种质感。

  粘稠、冰冷、带着令人作呕的腥气,将他死死包裹。

  路明非在下坠。

  这一次,没有温暖的生物力场,没有那个如神般的金发女孩。

  “啪!”

  一声脆响。

  他像是一个摔烂的西瓜,在仕兰中学的校门口炸开。鲜血混着那场永远下不完的暴雨流淌,漫过那双昂贵的雨鞋。穿着蕾丝白裙的女孩拉开了那辆宝马760Li的车门,V12引擎的轰鸣盖过了他的濒死喘息,她连后视镜都没看一眼。

  但他没有死。

  或者说,名为“路明非”的衰仔死透了,另一头怪物正撕开那堆模糊的烂肉,破茧而出。

  巨大的骨翼遮蔽了天空,黄金瞳在暴雨中燃烧。

  “吼!!!”

  那只黑色的巨龙踩着他的尸体,对着苍穹发出了愤怒的质问。

  “呼呼”

  路明非猛地坐起,胸口剧烈起伏,冷汗浸透了那件据说足以抵掉他叔叔半年工资的真丝睡衣。

  他下意识地看向床头的电子钟。

  03:59:59

  “滴。”

  数字跳动到了04:00:00。

  还没等闹钟响起,路明非已经按掉了它。

  那种心脏狂跳的感觉还在持续,梦里那种暴虐的情绪残留在大脑,让他感觉自己血管里流淌着滚烫的岩浆。

  他冲进卫生间,用冷水狠狠泼了一把脸。

  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眼圈发黑,但那双眼睛里……似乎少了点以往的怯懦,多了一丝刚才梦境残留的凶狠。

  “……该死,这梦也太真实了。”

  路明非甩了甩头,推门走了出去。

  ......

  韦恩庄园没有夜晚。

  或者说,对于这座屹立在哥谭郊外百年的巨兽而言,昏暗才是它的常态。

  二楼客房区的走廊灯火通明,光线却被那些繁复的深红挂毯吞噬了一大半,只剩下一种暧昧而压抑的昏黄。

  路明非走了两步,然后停下了。

  左边是走廊,右边也是走廊,前面还是走廊。墙壁上那些穿着中世纪铠甲的韦恩家祖先正用一种‘哪来的乡下人’的眼神冷冷地俯视着他,连地毯的花纹都像是在嘲笑他的方向感。

  “我在哪?我是谁?我要去哪?”

  路明非陷入了哲学三问。

  这地图设计绝对有问题,比《恶魔之魂》里的下水道还要反人类。

  嗒、嗒、嗒。

  极有韵律的脚步声切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一个黑色的剪影从转角的阴影里剥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