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不是龙王,是人间之神! 第14章

  “不,这是强者的孤独。是你主动选择的孤独。”

  克拉拉摇了摇头,金发在火光中流淌着微光。

  “但路明非身上的孤独,是另一种味道。”

  她抬起头,眼神里仿佛倒映着两颗破碎的星球,“是‘异乡人’的味道。”

  “我和他,某种意义上是一样的。我们都是被抛弃在这个世界上的孤儿。我来自氪星,一个已经炸成了宇宙里尘埃的星球。他来自另一个平行地球,也许永远都回不去了。”

  克拉拉的声音变得很轻,很温柔。

  “但我比他幸运。我的飞船坠落在了堪萨斯州的农场,我有爸爸和妈妈。他们给了我世界上最好的爱,告诉我即使我是个异类,也是他们的女儿。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去爱这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并不完美。”

  “但这小家伙……”

  克拉拉想起了路明非知道回不去后的悲伤,想起了他吃饭时舔盘子的动作,总是躲闪、卑微、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里,没有光。甚至连想点灯的念头都没有。”

  “他就像是一只在暴雨里淋了很久、毛发打结的小狗。虽然他在努力摇着尾巴讨好每一个路过的人,想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找到一个能避雨的屋檐缩着。但他其实一直在发抖,每一块骨头都在害怕下一秒会被人一脚踢开。”

  “他很缺爱,布莱斯。非常非常缺。”

  克拉拉抬起头,直视着布莱斯。

  “我有养父母的爱让我成为了现在的我。”

  “所以,我想……我也能把这份爱分给他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也许就能让他不至于变成一个……只会哭泣的异世界怪物。”

  壁炉里的火光跳动着。

  布莱斯看着眼前的女孩。

  一个在她随手就能撕裂的世界中恪守着内心的女人。

  这或许就是克拉拉最强大的地方...

  名为‘共情’的人性。

  “你...到底为什么爱着人类?”

  布莱斯依旧完全无法理解克拉拉的脑回路,“哪怕是异世界的人类...你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你呢?布莱斯。“

  “你又是为什么致力于守护这个烂透了的哥谭?”克拉拉平静道,“把自己变成这座城市‘最大的恐惧’、‘必要之恶’?就是为了去威慑老鼠们?”

  “......”

  “算了...”

  “……随你便。”

  “但我丑话说在前面。在这个家里,我可以提供食宿和训练。但如果他敢背叛,或者变成了某种威胁……”

  “我知道,我知道!”前一秒还深沉如水的克拉拉恢复了元气,笑嘻嘻地飘过来搂住布莱斯的肩膀,“你会用蝙蝠镖把他钉在墙上嘛!我都听腻了!”

  “放手。你的力气要把我的锁骨捏碎了。”

  “嘿嘿,今晚我能睡你的床吗?我的公寓暖气坏了!”

  “滚去睡客房。”

  “小气鬼!蝙蝠都是这么冷血的吗!”

第5章 路明非开始了训练

  梦境是黑色的。

  不仅仅是颜色,而是一种质感。

  粘稠、冰冷、带着令人作呕的腥气,将他死死包裹。

  路明非在下坠。

  这一次,没有温暖的生物力场,没有那个如神般的金发女孩。

  “啪!”

  一声脆响。

  他像是一个摔烂的西瓜,在仕兰中学的校门口炸开。鲜血混着那场永远下不完的暴雨流淌,漫过那双昂贵的雨鞋。穿着蕾丝白裙的女孩拉开了那辆宝马760Li的车门,V12引擎的轰鸣盖过了他的濒死喘息,她连后视镜都没看一眼。

  但他没有死。

  或者说,名为“路明非”的衰仔死透了,另一头怪物正撕开那堆模糊的烂肉,破茧而出。

  巨大的骨翼遮蔽了天空,黄金瞳在暴雨中燃烧。

  “吼!!!”

  那只黑色的巨龙踩着他的尸体,对着苍穹发出了愤怒的质问。

  “呼呼”

  路明非猛地坐起,胸口剧烈起伏,冷汗浸透了那件据说足以抵掉他叔叔半年工资的真丝睡衣。

  他下意识地看向床头的电子钟。

  03:59:59

  “滴。”

  数字跳动到了04:00:00。

  还没等闹钟响起,路明非已经按掉了它。

  那种心脏狂跳的感觉还在持续,梦里那种暴虐的情绪残留在大脑,让他感觉自己血管里流淌着滚烫的岩浆。

  他冲进卫生间,用冷水狠狠泼了一把脸。

  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眼圈发黑,但那双眼睛里……似乎少了点以往的怯懦,多了一丝刚才梦境残留的凶狠。

  “……该死,这梦也太真实了。”

  路明非甩了甩头,推门走了出去。

  ......

  韦恩庄园没有夜晚。

  或者说,对于这座屹立在哥谭郊外百年的巨兽而言,昏暗才是它的常态。

  二楼客房区的走廊灯火通明,光线却被那些繁复的深红挂毯吞噬了一大半,只剩下一种暧昧而压抑的昏黄。

  路明非走了两步,然后停下了。

  左边是走廊,右边也是走廊,前面还是走廊。墙壁上那些穿着中世纪铠甲的韦恩家祖先正用一种‘哪来的乡下人’的眼神冷冷地俯视着他,连地毯的花纹都像是在嘲笑他的方向感。

  “我在哪?我是谁?我要去哪?”

  路明非陷入了哲学三问。

  这地图设计绝对有问题,比《恶魔之魂》里的下水道还要反人类。

  嗒、嗒、嗒。

  极有韵律的脚步声切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一个黑色的剪影从转角的阴影里剥离出来。

  布莱斯韦恩。

  她还是昨晚那身衣服,甚至连发型都没乱。一只手里端着一只没有任何花纹的白瓷杯,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平板电脑,正一边走一边看着什么。

  “那个……大姐?啊不,教练?”路明非弱弱地打了个招呼,“你……还没睡觉吗?”

  布莱斯停下脚步,抬头瞥了他一眼。

  “蝙蝠不会在夜晚睡觉。”

  她喝了一口浓得像中药一样的黑咖啡,声音冷淡。

  “这座城市也不会。”

  说完,她转身走向左边的通道,“健身房在这边。跟上。”

  路明非愣在原地,脑子里还在转那个弯。

  “蝙蝠不睡觉我懂……城市也不睡觉我也懂……但是,这意思是哥谭市民全是蝙蝠侠?还是说哥谭市民都是夜猫子?那他们白天不用上班吗?社畜就没有人权吗?”

  ……

  十分钟后。

  地下健身房。

  这里的器械多得简直是个刑具展览馆。

  路明非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训练服,像只被包好了准备下锅的粽子,被布莱斯带着站在一台巨大的跑步机前。

  “先热身,跑个十公里。”

  布莱斯在控制面板上按了几下。

  “滴”

  跑步机启动了。那个履带转动的速度快得只能看到残影。

  路明非看了一眼上面的配速显示:15km/h。

  “等等!大姐!这不对吧!”路明非尖叫起来,“四分钟配速让我这个新手小白跑十公里?”

  “不要太小瞧自己身体的潜力,对你来说,或许这只是基础热身速度。”布莱斯面无表情,“跑不完不准吃早饭。”

  “我是人!我会死的!”

  “你有超常血统,死不了。上。”

  “啊啊啊啊救命啊!杀人啦!虐待异界人啦!”

  惨叫声被履带的高速摩擦声吞没,作为被猎狗追赶的兔子,路明非连滚带爬地把自己扔上了那条黑色的传送带。

  ……

  半小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