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泽飞感觉脑子嗡嗡的,心说不愧是掌握了力量的大地与山之王,一个脑瓜绷也这么疼的吗?
夏弥见路泽飞吃痛,哼了一声,“谁让你占便宜的。”
虽然嘴上赌气似的说着不饶人的话,身体却很诚实,她伸出雪白的小手,温柔地替路泽飞揉了揉脑袋。
路泽飞和夏弥目光对视,气氛一时有些暧昧。
他急忙别过头去,结果,看到了更令人血脉喷张的一幕。
天气本就炎热,加上自助餐店空调并不给力,所以夏弥解开了最上面的那个扣子。
路泽飞这一低头,配合夏弥举手给他揉脑袋的姿势,一抹雪白映入了眼帘....
嗯,刚刚那个脑瓜崩一下也不疼了!
......
两人都心满意足地吃完了饭,夏弥过足了嘴瘾,路泽飞,也过足了嘴(yan)瘾,两人从自助餐店出来。
“夏弥,天气不错,我们再比一次赛跑吧!”
夏弥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现在已经晚上十点半了,天气不错..你妹啊….
夏弥白了路泽飞一眼,旋即说道:“你似乎,很想让我在你面前使用【风王之瞳】的能力?”
路泽飞迎着夏弥怀疑的目光,点了点头。
夏弥虽然脑子是笨了点,但是路泽飞这几次三番地诡异举动,多少也让夏弥猜出了一些端倪。
路泽飞自然不会解释这是因为他需要言灵碎片来提升言灵程度和不死鸟印记的进度,他有一套更好的说辞。
遇事不决用【镜瞳】敷衍过去就好了。
“我的言灵是【镜瞳】,我如果能够对你的【风王之瞳】观察更细致,那么我复制出来的言灵威力就更强。”
“你早说啊,不用赛跑了,我直接给你展示吧,除了这个,我还可以教你一个我的绝招。”夏弥勾住路泽飞的肩膀,用一种大姐头的语气说道。
“夏弥,你对我太好了,呜呜呜。”
路泽飞,暴风哭泣!
我把你当工具人,你却把我当儿子!!
不过,当龙王的儿子,好像,也没什么丢脸的!
......
深夜,整个城市的灯光都亮了起来,霓虹灯点燃了夜色,映照出了一种虚幻的不真实。
坚硬的天际线在灯光中若隐若现,那些高耸的商务楼在灯光的映照下像是用光影编织出来的笼子。
路明非回到家,他成功克制了自己的欲望,没有去网吧上网,并且做了一件他认为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
他看到了路鸣泽,这个身高160公分,体重160斤小胖子,今天一反常态。
往日这个时间,路鸣泽都是坐在电脑前,双脚翘在桌上,挂着企鹅和妹子聊语音,聊到兴奋之处,还会发出两声不明意味的猥琐窃笑...
今天却坐在书桌前专心致志地写作业。
路明非看着路鸣泽,有些感慨,自己这么大了,连女孩的手都没可他忽然想起,可比自己小的堂弟路鸣泽,居然已经失恋了好几轮,这就很离谱。
至于为什么今日路鸣泽开始这么专心地读书,是因为那个叫做“夕阳的刻痕”的短发俏萝莉把这小胖子给删了。
这当然是路明非做的。
路明非为了让路鸣泽和他一起进步,在删掉对方之前,还多加了一句话。
“等你什么时候年级第一了,我就什么时候答应和你在一起。”
小胖子路鸣泽就像是觉醒了一样,发粪涂墙,打错了,是发奋图强,婶婶就差把路鸣泽带到医院去做个脑部检查了。
路明非安安静静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把体重全部交给大床。
他仰头望着天花板,回想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他发现,他好像悟了,他好像领悟了道教里面的太上忘情。
他回忆起第一次见到陈雯雯的时候,那是去年盛夏,蝉和今天一样在外面玩命地叫。
他当时正在和一只蚂蚁对视,然后对着蚂蚁将一个笑话。
“从前有一只蚂蚁,它很喜欢玩自己的腿,有一天它看见一条千足虫,小蚂蚁大喜,说:哎呦我槽,这腿我可以玩一年。”
路明非学着蚂蚁的口吻问道:“卧槽是什么意思?”
至于蚂蚁是什么口吻,只有路明非自己知道。
这时,一身白裙的陈雯雯出现在他的面前,出现在他的眼前,出现在他的世界。
陈雯雯穿着浅跟的凉鞋,步履轻盈,像微微地踮着脚走夜路,好像要从他面前一掠而过。
“你是路明非么?你喜不喜欢看书?要加入文学社吗?”
就是这句话,让路明非以为这就是一见钟情,自己真的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女孩。
......
路明非一度认为自己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她,曾经还跟老哥路泽飞讨论过该如何表白。
当时路泽飞是这样说的,
......
“我知道你喜欢陈雯雯,可是你对她了解多少呢?”路泽飞用一种老气横秋的语气说道。
路明非举手抢答,“哥,这你可问对人了,她是文学社的社长,她最喜欢看的书是.....她穿过哪些鞋,她最喜欢吃的东西是....”
路明非说起这些来,滔滔不绝,仿佛这个女孩就是她生活的全部。
那个女孩与白色棉布的裙子、帆布平板鞋、窗外青色的爬墙虎、春夏秋冬的暖阳,在路明非的心底生根发芽。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很了解她,那么,你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女孩表白吗?”
这....
路明非突然被他哥给问住了,一下子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话....
“比方说,你可以用一些文艺一点的,多加一些辞藻,让她觉得你很有文艺范儿,这样,陈雯雯会不会就接受你了呢?”
路明非挠了挠头,脸色略带腼腆地说道:“那万一……万一陈雯雯真的接受了呢?”
路泽飞深深地看了一眼小老弟,嘴角抽了抽。
万一……她真的接受了?
真的接受....个屁喂,你在想屁吃?
路泽飞当时的表情如同在看一个傻子。
第79章 哥哥,你这样是会失去权与力的哦
实际上,路明非之所以会心甘情愿地当舔狗,完全是因为他不敢大声表白。
不管是诺诺还是陈雯雯,若是路明非真的挑破了,真的大声说出了他内心的想法,她们肯定会拒绝,至少诺诺肯定会直接拒绝,这样路明非的内心也就不会抱有那丝像是堂吉诃德般假象的幻影。
可是呢,路明非,诶,他就是不表白,,就是玩儿,就是要抱着其实你有可能也喜欢我的对吧的妄想。
但是,当路泽飞和路明非真正谈话之后,他才发现,其实,他对于陈雯雯,并没有那种孤注一掷的爱,孤注一掷的想要表白。
路明非发现,他忽然又没有那么喜欢陈雯雯了。
或者说,他和陈雯雯注定是不可能的。
因为从一开始,路明非压根就不喜欢文学社,他只是想通过加入文学社来掩饰自己的孤独。
他假装自己喜欢陈雯雯,假装自己她喜欢的,假装自己就是她喜欢的那类人。
幻想着有那么一天陈雯雯也会喜欢自己。
可是,陈雯雯喜欢的书,什么杜拉斯的《情人》,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路明非压根就不喜欢。
似乎,搭配路明非的,应该是电竞少女之类的人设会更加合适。
从头到尾,路明非只是一个缺爱而孤独的少年,而陈雯雯是为数不多的,在同龄人中,会向他传递善意的人。
只是一抹小小的善意,就让路明非非常感动,而他,想从陈雯雯那里渴求更多的关怀或者关注。
只是,他把这种感觉,误以为了是爱情。
其实,路明非只是缺一些朋友,如果他真的有朋友,就不会和面瘫师兄结为兄弟,就不会天天一个人泡在网吧,路明非只是太孤独,太寂寞了。
包括之后的诺诺,其实也只是在他困难的时候,伸手捞了他一把而已,他就想要去回馈这个女孩,却从没想过对方需不需要他的喜欢。
她们只是偶然路过他的人生,看到那个衰小孩实在是太惨了,这才给予了一丝丝的善意。
当然,路泽飞为了帮路明非走出心结,也是花了不少的功夫。
在原著中,路明非就仿佛是这个世界的孩子一样,谁也不敢叫他真正绝望。
每当他即将坠入悲伤的深渊时,总有人施舍似的给他一点点安慰让他能坚持住,因为,如果他真正绝望,那么他一定会变成魔鬼一样的东西。
身为路明非的亲哥哥,路泽飞有必要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
那天,在仕兰中学的图书馆,路泽飞早早安排好了一位女演员,在那里等着路明非。
路明非刚一进入图书馆,就看到了那个女孩。
对方一身白裙,沐浴在午后的阳光中,就坐在图书室靠窗的一个位置,安安静静地看着书。
这文学少女的气质让路明非一瞬间以为自己看到了陈雯雯。但她不是陈雯雯,陈雯雯的文静更像是民国时期的学生妹,而这个女生的气质,更像是以一个彻头彻尾的女学霸。
但不得不说,对方的文学少女属性似乎很加分,路明非的目光一下次被吸引了,他的内心有一种上去跟对方唠上两句的想法,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想法。
路明非突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他下意识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然后感觉自己这样看上去有些bt。
“我说老弟啊,你这狼狈的模样比你弟弟路鸣泽还捞呢...怎么样,她跟陈雯雯,你更喜欢哪个?”
“哥哥你别胡说,我跟陈雯雯是清白的。”
“哦,我没说你们怎么了啊,快说,你觉得她和陈雯雯谁更好看?”路泽飞笑盈盈地看着弟弟。
“都,都,都挺好看的。”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是面前这个少女的气质同样很吸引路明非,“但我感觉,陈雯雯更让我心动一点。”
“因为,她在你没朋友的时候,邀请你加入了文学社了?”
当路泽飞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路明非整个人如同被雷劈了一样愣在原地,他一下子好像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下醒悟了过来。
其实,路泽飞觉得,很多问题等路明非长大了自然就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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