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快坐快坐!还有一个菜就好了,顺便等等小玲。”
“嘉嘉阿姨好。”
楚歌主动打了声招呼,这种年纪的美女,他上过两个,还是第一次叫别人阿姨。
他更喜欢别人叫他爸爸。
“哎,你就是小玲的那个新搭档吧?”
欧阳嘉嘉上下打量了楚歌一眼,满意地点点头,“小伙子长得真帅,坐吧坐吧,别客气。”
“嗯。”
楚歌高冷地在餐桌旁坐下,况天佑和况复生也坐在他的旁边。
餐桌上已经摆了五六道菜白切鸡、清蒸鲈鱼、蒜蓉炒菜心、豉汁排骨、虾仁炒蛋,清蒸帝王蟹……还有一锅老火靓汤。
每一道菜都冒着热气,色泽鲜亮。
看着就很好吃。
“哇,嘉嘉阿姨,您这手艺可以开餐厅了,色香味俱全。”况复生小嘴就像抹了蜜。
“哪有那么夸张,”欧阳嘉嘉被夸得合不拢嘴,“就是家常便饭,你们不嫌弃就好。”
话音刚落,门又被推开了。
马小玲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米色短裙,露出一双白皙的大长腿,头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脸上没有化妆,但依旧国色天香。
“好香。”
马小玲嗅了嗅鼻子,然后看向楚歌,微微一愣:“你竟然也在这里?”
楚歌抬起下巴:“过来观察下环境,的确是阴气盖顶。然后就碰到了珍珍。看你直接过来,是不是根本没回去叫我?”
“呵呵。”
马小玲拉开座椅坐下,没好气地说道:“一个大男人饿一两顿又不会死。”
王珍珍说道:“小玲,你怎么能这么说楚歌?他不是我们的朋友吗?”
马小玲没好气道:“好啦好啦,吃饭吧。”
所有人落座后,
欧阳嘉嘉端着最后一盘菜从厨房出来是一碟金黄酥脆的炸鱼卷。
“开饭啦开饭啦!”
她把鱼卷放到桌上,笑呵呵地说,“今天人多,热闹,大家多吃点!”
“我开动了”
况复生第一个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塞进嘴里,然后仔细地咀嚼起来。
接着越吃越快。
食物的味道让他很兴奋,以前他的心理、身体都很抗拒食物,虽然也能品尝到味道,但和现在吃到的味道完全不同。
况天佑默默地夹了一块白切鸡,蘸了姜葱酱,放进嘴里。
鸡肉的鲜美在舌尖上绽放,姜葱酱的辛香刺激着味蕾,他的喉咙滚动了一下,将食物咽了下去。
胃部平静地接受了。
没有排斥,没有恶心,没有痛苦。
况天佑低下头,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他很快抬起头,脸上露出笑意,“这味道真不错。”
欧阳嘉嘉也开心地笑道:“好吃就多吃点,今天做了很多菜,大家随便吃!”
接下来的场面,堪称一场小型的美食风暴。
况天佑和况复生像是饿了几天,疯狂地夹菜、扒饭。况复生一连吃了三碗饭,筷子就没停过,嘴巴鼓得像只仓鼠。
况天佑虽然吃相没有那么夸张,但速度一点都不慢,一块排骨两三口就啃干净,连骨头都要嗦一下才肯放下。
“慢点慢点,别噎着……”珍珍哭笑不得地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汤。
楚歌倒是吃得不紧不慢。
顺便把手搭在旁边的马小玲白皙长腿上,正在吃帝王蟹的马小玲俏脸一红,然后狠狠瞪了楚歌一眼,眼神中带着警告。
楚歌不为所动,但也没有太放肆。
欧阳嘉嘉看了眼楚歌,笑着问道:“楚歌,听说你在岛国做侦探,你老家是哪里的呀?家里还有人吗?”
马小玲耳朵抖了抖。
楚歌随口道:“我祖籍是荆楚那边的,至于我则是一个孤儿,很孤很孤的儿。”
桌上安静了一瞬。
“哎呀,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是孤儿……”欧阳嘉嘉有些歉疚。
“没事没事,”
楚歌摆摆手,笑容依旧灿烂,“我一个人也挺好的,自由自在,想去哪去哪。而且现在有小玲这个搭档,也不算一个人了。”
马小玲夹菜的动作停了一下,看了楚歌一眼,没说话。
吃完饭后。
众人坐在沙发上聊着天,内容是两天后的回魂夜,该怎么化解罗开平的怨恨,让其重新投胎做人?
马小玲说道:“明天过了晚上12点,就是罗开平的头七回魂夜,他肯定会在凌晨出现,然后杀死所有能看见的人。”
王珍珍满脸担忧地问:“那小玲,你有什么计划吗?”
马小玲说道:“我已经弄来了地藏轮回套装,到时候会在楼顶铺上地藏轮回图,你们某个人则需要使用心灵蜡烛,下去把他接引上来,然后我完成超度即可。”
“这么简单的吗?”王珍珍满脸诧异。
马小玲解释道:“哪有那么简单?恶灵神出鬼没,而点亮心灵蜡烛的条件,必须是活人,外加集中精神才能点亮,而且一旦开口说话,蜡烛就会熄灭。正常人看见鬼后,别说集中精神,没恐惧的大喊大叫就不错了。”
“那我先出手吧。”
楚歌淡淡一笑:“点亮心灵蜡烛简单,就不用其他人出手了,等我把罗开平带上来就可。”
马小玲点点头:“那就由楚歌先打头阵。如果他失败了,就换成天佑,没有问题吧?”
况天佑沉默了下来,
然后点点头:“没有问题。”他是僵尸,可没有阳气,只希望楚歌别失败吧。
马小玲满意地点点头:“那就这么决定,这次的情况非常的凶险。如果你们失败了,那我们就要做好最坏的准备。同时让公寓里的住户,去外面暂住两天。”
欧阳嘉嘉点点头:“放心,明天我会给他们在酒店开个房间,先住两天再说。”
“那就这么决定了。”
马小玲站起身,看向楚歌道:“跟我一起去天台布阵吧,你应该懂布阵吧?”
楚歌谦虚道:“略懂一点。”
天台的视野很好,能看到很远的地方,甚至能看到维多利亚港,海面上几艘游轮缓缓停靠在码头。
楚歌站在天台边缘,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抬头看着天空,只见天空乌云盖顶,并且这些云层缓缓蠕动,有时甚至组成一张人脸。
一丝太阳都照射不下来,整个天空显得非常昏暗压抑阴森。
“阴气确实很重。”楚歌感叹一声。
“这是罗开平的怨气。”
马小玲走到他身边,语气平静:“头七回魂,怨灵会循着生前的记忆回到死亡之地。他死在这栋楼里,怨气就会一直盘踞在这里,越积越厚。”
楚歌耸耸肩:“也不知道是有什么好怨的呢?自己老妈杀了人,人家都没有怨,真是一对双标狗。”
对这种人,楚歌其实想建议杀了一了百了,不过王珍珍和马小玲心善,不忍心让他们魂飞魄散。
“别废话了,我们开始吧。”
天台中央有一块相对平整的空地,大约三米见方。地面上铺着老旧的沥青防水层,有些地方已经龟裂,缝隙里长着几簇干枯的野草。
马小玲从随身的背包里取出一卷黄绸,展开后大约两米长、两米宽。
绸面上用金线绣着繁复的经文和图案中央是一朵盛开的莲花,莲花的花瓣上密密麻麻地绣着小字,是《地藏菩萨本愿经》的片段;
莲花的周围环绕着六道轮回的图案,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每一道都用不同颜色的丝线绣成,栩栩如生;四角则各绣着一尊护法金刚,怒目圆睁,手持法器,像是要将一切邪祟镇压。
“地藏轮回图。”
马小玲将黄绸铺在地上,四个角用符纸压住,“这件法器是球叔的镇馆之宝,而且还是非卖品,光借出来使用一次就要了我10万块钱。”
她蹲下身,仔细调整着绸面的平整度,手指沿着金线的纹路轻轻抚过,像是在检查每一处细节。
“十万?”
楚歌也蹲了下来,凑近看了看,“这玩意儿值这么多钱?”
“地藏轮回图是真言宗密传的法器,全球不超过五件。”
马小玲头也不抬,“上面的经文是高僧用金粉亲手绣上去的,每绣一个字就要念一遍地藏经,整整绣了三年才完成。你觉得值不值?”
“听起来挺值钱的。”楚歌点点头,“那弄坏了要赔多少?”
马小玲的手停住了。
她缓缓转过头,用一种看死人的眼神看着楚歌,“如果你不想老娘死的话,最好收起你这个想法。”
“……我开玩笑的。”
楚歌连忙举起双手,“我这个人最爱护公共财物了,从小到大连图书馆的书都没折过角。”
马小玲盯着他看了两秒,然后面无表情地转回去,继续调整绸面。
“最好是这样。去把那边的香炉搬过来。”
“好嘞。”
楚歌屁颠屁颠地跑到一旁,抱起一个青铜香炉。香炉不大,但沉甸甸的,表面铸着一层暗绿色的铜锈,摸上去冰凉粗糙。
他把它搬到轮回图的北侧放下,按照马小玲的指挥调整了三次位置,才终于摆正。
“然后是引魂幡。”
马小玲从包里抽出一面小白旗,旗面上用朱砂画着符咒,旗杆是一根削得极细的桃木棍,“插在香炉后面,偏左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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