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两百米,在霍伦斯的步兵操典中,就属于远距离射击了,标准配发的弹药质量参差,如果想要保证命中率,就需要申请高精度弹药。”
“那玩意的成本太高,陆军部一般不会下发,就算我们团部,也只有小批量储存,根本轮不到我们手上。”
“所以只有靠有经验的老兵,从普通枪弹中挑选,一箱数千发子弹,总能找到符合要求的。”
“这就需要考验老兵的眼力了,我们也是有道格拉斯,才能翻捡出这么多合格的子弹,换了是其他连队,还没有这个能力。”
霍格听懂了,笑着说道。
“这就是你们连队能够有这么多特级射手的秘诀吧?”
霍格虽然不懂连排指挥,但是他懂枪支啊,枪械和子弹两样东西,是相辅相成的,甚至很多时候,枪械只是一个发射器,精度和对目标的毁伤,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子弹的威力。
巴弗洛连队有道格拉斯,也算是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挂。
连长笑而不语,嘴角那怎么压都压不住的笑意,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这时巴弗洛突然想起自己领军到达哈金斯家时,霍格和约翰逊不在,他和特别行动队的队员闲聊了几句,这些人对自己队长的枪法赞不绝口,第一次摸枪,就能做到弹无虚发,枪枪命中敌人。
表面上,巴弗洛连声称赞,但在内心深处,还是有些不信的。
他从军的年限已经不短了,从军校毕业后,从副排长开始做起,慢慢走到连长的职位上,见过的士兵,参与的演训也不少。
枪械天才见过很多,但这些人的枪法天赋,至少也是在简单训练之后,才开始慢慢显现出来,完全新手,上来还是打活人,就能做到开枪就命中,这种传奇故事,他只在参加过大陆战争的老兵口中听过,没有亲眼见过,他也不辨真假。
抱着这种态度,他去检查了一下休斯特的尸体,以及那个阁楼,还有腾斯的伤口,再结合特别行动队队员的描述,得到了一个令他自己都有些震惊的结果。
小警察们说的可能是真的,他们的头,上峰命令自己过来,必须听从指挥的那位霍格警长,在枪法一道上,还真有可能是位天才。
这一点在休斯特的尸体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四处枪伤,其他地方没有弹孔,证明基本没有射偏的情况。
再综合从霍格当时所在的位置,还是用的六三式那种老古董,低打高,种种不利因素的情况下,这位还能打成这样,巴弗洛不得不承认,至少枪法要比自己好。
如今这个枪法天才就站在自己身边,这种任务对方会不会见猎心喜?
霍格没有提,但巴弗洛觉得自己要主动点,至少要表现出这个姿态。
以巴弗洛的经验来判断,这种初次摸枪的人,会有很长的一段兴奋期,尤其是本身枪法还不错,那瘾头就更大了。
自己甘愿服从霍格的指挥,不就是想服务好对方,让他在上司面前美言几句,那就把姿态做足。
“霍格警长,你想不想来试一下?”
巴弗洛从下属手中,接过了一把八八式步枪,询问道。
同时他操作演示了一遍。
“八八式步枪是在七零式的基础上,结合了大陆战争中大量的实战经验,经过了很多改进后,最近才装配部队的新枪。”
“因为产量关系,目前只在新堡附近的几个团进行了换装。”
“我们团就是第一批接受武器的部队。”
“对比七零式,它的枪栓拉动更加顺滑,在使用了新材料,对枪身进行减重的同时,得益于加工精度的进步,射击精度还得到了提升。”
“弹仓也被加大到了八发,配合更顺畅的枪栓,让火力持续度也大幅提升。”
“列装部队后,使用过的士兵,都对这把枪赞不绝口,几乎没有差评,配合着新型弹药,对比装备七零式步枪的老部队,优势非常大。”
霍格看着眼前这把酷似前世李菲尔德,也就是英77的栓动步枪,要说没点想法,那是不可能的。
拉大栓是男人的浪漫,前世他就把那些二战老枪体验了个遍,老李的手感是他最喜欢的,英七七的缺点,就在于精度和射程上,但那也只是对比二战其他名枪,单就栓动步枪而言,已经做得很好了。
巴弗洛手上的八八式,外形上像李菲尔德,但明显看得出,枪管要长出一截,也就表明老李的缺点,也被八八式弥补了。
约翰逊适时地在好友肩上拍了拍。
“想试就去试一下吧,这支枪的手感确实不错,而且步枪和手枪,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以约翰逊的身份,什么制式枪械,都试过了一遍,而且在他的心目中,霍格以后注定是要走向高位的,这种东西当然要多多尝试。
副队长都说了,霍格也就不矜持,从巴弗洛手中接过了八八式。
还学着巴弗洛刚刚的动作,拉栓,验枪。
熟练的动作,让约翰逊捂着眼睛,苦笑道。
“又来了,这种东西,你看一遍就会吧?”
霍格回味了一下,这柔顺的手感,的确是异世的老李,端起来瞄准了一下,人机工学方面,甚至比老李要好,整支枪都能够很服帖地靠近身体,便于快速瞄准,射击。
他能想到的,就是在这过程中,皇家科学院肯定出了不少力,庞杂繁复且细致的各项研究,为枪械的设计,提供了不少帮助。
霍格站立据枪的架式,让巴弗洛也看直了眼,就这非常自然,标准的架枪动作,你和我说,这是第一次碰枪的?
自己手底下的那些士兵,哪怕是有天赋的,想要做到这样,都得被老兵敲打一下,纠正姿势,才能达到霍格现在的水平。
他现在的想法和约翰逊差不多,只能用也许这就是天才,之类的想法来说服自己。
至于说霍格,早就放开了,管他什么惊世骇俗,反正自己就用了,别问,问就是天赋使然。
“霍格警长,有什么问题,现在可以提出来,我来给你解答。”
道格拉斯就没有自己长官那么圆滑,哪怕是见识过霍格的本事,还是按照规则,完成自己的使命。
“多谢,目前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了,就是我初次上阵,可能会拖大家的后腿,影响任务完成。”
枪械士官是木讷,但并不是蠢,看着霍格嘴上说着漂亮话,手上却抱着八八式步枪不放,就知道,这位长官有点口是心非。
“没事的,我们在日常训练中,采取的是合作射击法,两个人一组目标,配合八八式的射击速度,能够在敌人没有反应前,就将其全部消灭。”
这话说得,就差直接说,你菜点没事,我们会帮你补枪的,放心大胆地射就完事了。
有他这句话,霍格就放心了,在这个世界,自己确实是第一次拉大栓,不敢保证能做到首发命中,当时和休斯特的对枪,第一枪也是尝试性质的,本来打算熟悉枪械弹道和手感后,第二枪才是真正杀招。
当时第一枪就命中,那也是休斯特的运气有点差,自己运气有点好。
迪塞尔在这个过程中,静静地站在一边,一言不发,像个局外人一样,其实内心已经翻江倒海。
四个塔楼上,那八个人,他每个人都认识,叫得出他们的名字,说得出每一个人的习性,有几位就曾经排挤过他,当时他就恨不得这些人去死,只是碍于一个团伙,严禁火并,才压下了内心的杀意。
可就是这些人,在官方人员眼中,就是一个个活动的靶子,甚至于讨好权贵的某种礼物。
第213章 有人开挂?还不是我?
全新的视角,让迪塞尔有些思绪混乱,其实从贵族家庭跌落的经历,已经让他意识到这个世界阶级之间的鸿沟,犹如天堑,以往所有自己所有的坚持,就是幻想有一天,能够重回祖上的荣光,至少能够受封一个爵士。
在审讯中,迪塞尔对霍格还有所隐瞒,其中的重点,就是他如何愿意死心踏地地跟着管家卖命,甚至于把腾斯也拉了进来。
霍格和约翰逊,默认是他为了活命,最终选择了这条道路,对于很多混地下组织的霍伦斯人,这就是他们的理由。
但对于迪塞尔来说,这并不是主要原因,而是管家曾经对他承诺过,一旦他立下大功,便会把他引荐给老板,区区一个爵士,并不是什么太大问题。
时至今日,在霍伦斯,所谓爵士,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最多对于公职人员,类似汉斯警监这种,薪水上会比别人高一点。
真正的贵族,是从霍伦斯开国起,或者不久之后,就荣登贵族的那些既得利益者,他们占据了王国的绝大部分上级生态位,俯视着霍伦斯的普通人。
迪塞尔的执着,只是对于童年的怀念,还有浓浓的不甘心,为什么那些人能高高在上,自己只能卑贱如泥土。
正是这样的信念,支撑迪塞尔到了今天。
可就是霍格和巴弗洛短暂的战前准备,让迪塞尔彻底明白,面对真正的贵族,自己那点自以为是的努力,不值一提。
他一辈子都做不到,王国的正规军上尉,对自己和颜悦色地交流,甚至是讨好。
此刻的迪塞尔,唯有沉默以对,内心已经坐实,霍格就是不知道哪家的贵族子弟,套了一个人设,就出来招摇撞骗,博人眼球,获得大量声望后,再扶摇直上。
霍格是真不知道,迪塞尔的内心,在如何翻江倒海,反正身边有自己的下属看着,对方还断了只胳膊,基本失去了战斗力,霍格现在的注意力,都在手中的枪上。
道格拉斯根据自己的经验,还有对连队士兵的了解,给每个人分配了任务。
特别行动队队长这种玩票性质的,被分配了最近的一个塔楼,距离他们躲藏的树林,只有一百多米。
也是因为现在是初夏,林草茂盛,他们这一大队人才得以隐藏。
这也是为什么,巴弗洛对庄园的防御嗤之以鼻,在他看来,既然你立了塔楼,至少要把射程内的射界清理干净吧,要不然站在高处有什么意义,手上的七零式步枪都成了摆设,完全发挥不了全部性能。
王国的步兵操典里面写得清清楚楚,安营扎寨,特别是长期驻扎地,至少要保证两百米的干净射界,如果有特殊要求,这个距离还要更长。
从迪塞尔的供述中,巴弗洛了解到,还有老兵指点过他们,对此,连长只能说,烂泥扶不上墙,没有纪律的游兵散勇,哪怕是拿着王国的制式步枪,也还是废物,只有当靶子的命。
以防万一,霍格他们这个小组的人数是最多的,道格拉斯把枪法最好的三个人都来帮衬他,其中两人负责一个目标,而他们在射击完毕后,还要随时做好准备,帮霍格补枪。
枪械士官还在不厌其烦地在霍格耳边,给他进行最后的讲解。
“我看过你在哈金斯农庄的现场,枪法和心态你肯定没有问题,唯一的缺陷,可能就是没有摸过步枪。”
“这点你放心,你手中的这把枪械,是我亲手校正过的,精准度没有问题,三点成一线,呼吸放缓,让自己的动作和心跳协调一致,瞄准目标。”
“你也可以把枪的背带卷在手上,靠在树上,当成一个锚点,用作瞄准。”
到自己的专业领域,道格拉斯和几分钟前判若两人,口中滔滔不绝,完全看不出一点木讷,把霍格当成他手下的新兵在哄,当了这么多年基层士官,这些都是肌肉记忆了。
霍格看了眼身边的其他士兵,确实有不少人是用道格拉斯所说的办法,当然也有据枪瞄准,还有找了个树杈架着的。
巴弗洛和枪械士官也没有管他们,只要能射中目标,不管你姿势如何。
霍格也选择了自己最舒服的方式,他对自己的身体控制力很有信心,不需要借助什么外物,只需要标准地举枪就行。
巴弗洛最后检查一遍,确定所有人都准备就绪,同时根据时间,连队中的其他人,都进入预定进攻阵地后,把手高高举起,然后用力向下一挥,下令道。
“开火!”
连长下令之前,他的所有动作,都被霍格的余光捕捉到,反应快的好处,就是能分心二用,在瞄准的同时,霍格还能关注到巴弗洛的动作。
不用像和休斯特对峙时那样,需要顾及对方的火力,目前的局面,在霍格看来,完全就是打靶,闲庭信步啊。
分配给他的目标,已经被牢牢地锁定在准心中,巴弗洛的话音刚落,霍格就是第一个开枪的。
“砰!”
清脆的枪声过后,霍格感觉自己的肩膀,被猛然撞击了一下,全威力步枪弹就是够劲啊,事先道格拉斯已经提醒过他后坐力,但亲身感受一下,前世那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啊。
与此同时,正抱着步枪,靠在栏杆上打盹的目标,头部猛然一偏,红红白白的东西,飞溅的塔楼中到处都是。
他的同伴没有抱怨的时间,胸部同时两朵血花冒出,初夏单薄的衣物,让步枪弹的威力,有了一个直观的展现。
连呻吟,呼救的机会都没有,塔楼上的两人,便一命呜呼。
短时间内,密集的枪声响成了一片,最远的那个塔楼上,达格拉斯不放心,自己亲自操刀,同样也是精准地命中目标。
只是和他搭档的副手,出了点小问题,三百米的距离,还是有些远,打的还是会动的活人。
毕竟在霍格的前世,也有人在一百多米,被现代化高精度步枪瞄准的情况下,极限逃生的实例吗。
谁也不知道目标会做出什么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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