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绅士 第211章

  约翰逊找大哥,也是这个原因,从新堡总局来这里,哪怕是快马加鞭,也得快两个小时,真等他们赶到,怕是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皇家陆军这边就方便很多,新堡附近有十多个军营,将近六个团的兵力,分别驻防,拱卫首都重地。

  如果没有记错,霍克镇附近就有一个军营,过来的时间,绝对要比警局快很多。

  现在你对自己说,这些支援都是浪费?

  约翰逊倒是不怕援军来了后,扑了个空,会找自己的麻烦,他不爽的点在于,你们和别人乒乒乓乓一顿乱射,枪战,居然不带上自己!

  这点太可恶了!

  自己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啊,霍格带着队员们,就已经打完收工,就连渣都没给自己留一个!

  今天早上领到枪械时,自己还很激动,好久没摸枪了,想着可能有使用的机会,所以才会那么严格地验枪,检查子弹,确保万无一失。

  枪是自己整备的,可拿着它击毙嫌犯的,却另有其人,听起来感觉怪怪的。

  来不及感慨太多,他一路小跑,冲进了哈金斯家。

  “来了啊?”

  琐事由其他人处理,霍格也不急于审讯,于是便从下属那里拿来的手枪和保养套装,正在慢条斯理地拆枪,保养了。

  枪械每次开火后,都需要清理枪膛,特别是六三式这种老枪,要是有什么火药残留,精度和寿命都会大大减少。

  霍格坐在餐桌上,回忆起约翰逊的操作,开始把手上的六三式拆卸成几块,小心地用枪油擦拭,听到小跑的脚步声后,抬头就看到约翰逊来了。

  约翰逊没有直接答话,而是张着嘴,看着摆了满桌的零件,愣了一会神后才憋出个问题。

  “你干的?”

  “不是没有接触过手枪吗?就拆成这样了?”

  霍格漫不经心地回到。

  “早上看你拆过一次,就会了。”

  约翰逊非常想狠狠地给自己来一下,为什么要傻傻地问出这句话,自己和这小子认识了以后,那次不是颠覆自己的认知,对比霍格在贫民窟里面,靠自学会的那几种语言,一眼就学会拆枪,还真算不得什么。

  天才吗,这不就是基础操作。

  “休斯特也是你击毙的?”

  即便是哈迪告诉他了,约翰逊还是有种做梦的感觉,那可是你第一次摸枪啊,在那个距离上,用手枪把人拿步枪给干掉的。

  有你这样的新手吗?

  “嗯,他自己给我的机会,半个身体都露出来了,当然要抓住。”

  淡然的语气,就好像是在说早饭吃了两个鸡蛋那么平静。

  行行行,是我多嘴好吧,自取其辱,从六岁接触枪械开始,练了快二十年,不管是父亲还是大哥,都快自己有天赋,枪法不错。

  但今天面对占据制高点,手持制式步枪的悍匪,他也没有绝对的信心,敢在低打高,且是这个距离上,用六三式手枪击毙对方。

  六三式在王国服役这么久,最知名的符号,是稳定,可靠,而不是精准。

  那就是这个第一天摸枪的霍格,完成了自己做不到的壮举。

  相较起来,约翰逊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枪白练了,天才的世界,和自己这种凡人完全不一样。

  “好吧,你开心就好!”

  少爷还能说什么,只能是祝福好友了。

  “我把这几个留着,和你一起审讯了,有没有兴趣?”

  霍格哪能猜不到约翰逊内心怎么想的,他也不想这样啊,最初的打算,就是把这些人一网打尽的。

  事情的发展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哈金斯出现意料外的举动时,如果当时不抓住战机,可能就再没有机会了。

  就知道约翰逊回来后,肯定会有所抱怨,所以霍格宁愿坐在这里擦枪,也没有马上开始审讯,就是等着自己的副队长。

  “那当然有兴趣!”

  约翰逊的表情马上多云转晴,果然还是兄弟好,知道自己错过了枪战,把审讯这么重要的事情,留着等自己一起了。

  两位队长有令,队员马上把客厅收拾了一番,整理出一个简易的审讯室。

  至于为什么不带回去审,那当然是要等援军到来,不管是陆军的连队,还是总局的支援,并不像公子哥想得那么没用。

  这里既然是犯罪现场,那肯定要细致地排查一遍,不遗漏任何线索,光靠特别行动队这几个人当然不够看,就需要总局的专业人士上场。

  苏特尔工坊把注册地址选在霍克镇,还有哈金斯家的选址,无不表明,这些人口中的那个老板,就在附近有个大型据点,哈金斯家只是一个前哨。

  一旦从这几位俘虏中问出了什么,陆军那边的支援,就可以直接出动,直捣黄龙。

  霍格不认为老板能有能力,对抗全副武装的王国陆军,而且还是约翰逊开口,从霍格观察到两兄弟的感情来看,亚当那边不管于公于私,支援的力度都不会小,少说是一支连队。

  一支训练有素的王国正规野战军连队,在南大陆的一些小国,那都是灭国级的存在,区区一个地下势力,面临的将是灭顶之灾。

  哈金斯被提到了两人面前,迪塞尔看那样子,还没有从弟弟死去的状态中缓过来,现在问也是白费,除非使用一些特殊手段,霍格懒得动那个手,有现成的嫌犯,为什么不先审,先易后难也不错啊。

  因此哈金斯就成了首要目标。

  “姓名。”

  “桑杰.哈金斯。”

  “年龄。”

  “四十七岁。”

  坐在审讯椅上,见识过霍格手段的哈金斯,已经彻底没了反抗的想法。

  从这些警察的口中,他知道这位能写出《鲁宾逊漂流记》的霍格警官,今天是第一次摸枪,关于这点,他是完全不信的。

  欺负自己没上过战场是吧,谁家好人第一次摸枪,在击杀了两人后,还能气定神闲地坐在那里保养枪械。

  他就没见过这样的好吧,第一次开枪杀人后,多多少少会有点反应,除非是在战场上,身边都是自己的战友,你远距离击杀了敌人,或者甚至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击杀的,这样便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那些近距离和敌人交手,最终消灭敌人的士兵,要么亢奋无比,要么就是沉默寡言,他还见过痛哭流涕,跪下祈祷的,种种情况,不一而足。

  唯独没有见过像霍格这样,距离他不足两米的脚下,队员们在翻检尸体,而他却平静得像下午茶时间一样,就好像是干了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这种心态看得哈金斯无比心悸,他不确定,现在霍格处于一种怎样的心态下,自己好不容易从那疯狂两兄弟的枪口下存活,别一个态度不好,被这位像对待腾斯一样,一枪毙掉,那就太亏了,所以哈金斯的态度非常好,非常配合。

  从哈金斯苍白的脸色,略带颤抖的声音,还有根本不敢和自己眼神中,霍格当然知道对方在怕什么。

  他自己的感觉其实也很奇妙,霍格自认不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变态人格,前世遇到仇家,也是略施薄惩,最多把人送进去后,就不再追究了,完全没想过置人于死地,手上也没有沾过血。

第204章 特殊的哈金斯家

  面对腾斯的悍然出手,霍格的心态很简单,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既然想要自己的命,那你就别活了,那一枪,他原本可以对准腾斯的肩膀,大腿这些非致命部位,让他失去行动能力后,再行生擒。

  但当对方跳跃出来的那一瞬间,霍格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是胸口,以最稳妥的方式,一枪毙命!

  ……

  霍格的平静,放到哈金斯的眼中,就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像霍格这样的,哈金斯只在一些已经久经沙场的老兵身上看到过。

  有人在大战后,坐在敌人的尸体上默默地抽烟,还有人靠在沙包上闭目假寐,完全不像是不久前还冲锋陷阵的勇士。

  但和霍格比起来,这些人还欠缺了一丝从容,和那种目空一切的优雅,那些人的平静中带着一丝麻木和压抑,做不到像霍格这样淡然。

  对霍格,哈金斯已经是完全顺从,不敢有丝毫反抗的心理,他是见识过老兵们是如何暴起发飙的,比他们更深一层的霍格,会有什么样的表现,根本不敢想。

  审讯还在继续。

  职业,住址之类的废话后,开始进入主题。

  “现在你给我们老实交代一下,枪支到底来源于哪里?”

  讯问需要一个切入点,枪支无疑是最好的方向。

  “是休斯特和迪塞尔,腾斯他们三个人自备的,我毫不知情。”

  哈金斯回答得很快,并且还补充道。

  “看到那些枪械时候,我还提醒过他们,霍克村很安全,并不需要这些东西,但是他们的说法是幸运星太贵重,他们需要持枪来负责保安工作。”

  既然都提到了幸运星,霍格就顺着他的话问道。

  “那么那匹马是怎么跑到你家啊,另外你和持械嫌犯们反复提到的老板,到底是谁?”

  这才是最核心的问题,本来霍格是准备循序渐进,慢慢接近这个话题,但如果能够快速进入主题,也不是不行。

  “我不知道!”

  哈金斯低着头,根本不敢和霍格对视,他知道自己这个回答,肯定会引起对方的怒意,但这确实是他的心里话。

  “啪!”

  约翰逊拍着桌子,质问道。

  “现在你的家,还有你拥有的一切,几乎都是老板给的,你现在说不知道?”

  提审哈金斯之前,他通过队员,把自己走后的经过,详细地了解了一遍,除了痛心疾首,自己没有赶上整个枪战中最精彩的部分,还有就是郁闷在最困难的时期,自己没有陪在兄弟身边。

  顺带着把撒谎成性,欺骗他们的哈金斯也恨上了,你要跪,那就早点跪,一定要等到不见棺材不掉泪吗。

  初见的时候,把一切情况都讲明白,就没这么多事情了,当然他也知道哈金斯不可能一见面,就坦诚告知所有。

  但不妨碍他看哈金斯不惯。

  “我的确不知道!”

  哈金斯的脑袋都快点到桌子了。

  霍格拍了拍略显暴躁的约翰逊,让好友冷静一下,他当然知道约翰逊心中有气,正好充当白脸的角色,发泄完后,就该自己这个红脸登场了。

  “那你慢慢地想一下,是怎么联系上这个老板的?”

  柔和的语气,却丝毫没有缓解哈金斯内心的紧张,在他眼中,眼前这位,可比约翰逊要可怕得多,霍格一提问,他赶紧回答道。

  “我说!我说!”

  “前面几年,我流年不利,亏了一大笔钱,地里的收成也不太好,还有妻儿需要养,日子眼见着过不下去,我都准备把田都卖掉,带着一家人,离开这么我们祖祖辈辈人生活的土地,去新堡市里面碰碰运气。”

  哈金斯省略了很多,但霍格从和他短暂的接触,还有他在枪战中的表现来看,这人有些小聪明,但没有大智慧,一定是跟风进行了相关投资,赔了个底掉后,才最终面临困境。

  现在的霍伦斯王国,正处在一个剧烈动荡的时代,像哈金斯这样的人太多了,或许他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很不幸,成为被时代浪潮无情压下的一个普通人。

  不用说,王国内部肯定也有人在暗暗推动相关的政策和行动,不管是从自治领进口粮食,还是大宗农产品,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压低本土粮价,和各种小农产品价格。

  迫使哈金斯这种自耕农破产,最终失去自己的土地,然后成为新堡广大产业工人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