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当年的大明第一剑客薛衣人,在不动用内力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个精通剑术的普通人,也许可以格杀十几个壮汉,但是一旦体力耗尽,该死还得死。
如果那些壮汉要是着甲的话,只需三个便能拿下他。
不得不说,在没有专门练过横练的武者当中,内力的作用实在是太大了,有内力就是超人,没有内力,充其量也就是个强壮点的普通人,充其量就是战斗技巧比普通人要强。
但是同样没有动用内力,不说路克了,就连阿飞都能砍死没有动用内力的薛衣人了,尤其是现在的薛衣人。
也许因为年龄的原因,薛衣人的功力愈发的深厚,剑术也更加的老辣了。
但同样因为年龄的原因,薛衣人年老体衰,在不动用内力的前提下,别说一个薛衣人了,就算是一百个薛衣人也不够阿飞砍的。
当然了,这只是单纯以剑术而论,若是加上剑意,那就不好说了。
赵云到底是境界低,阅历浅,只是一知半解,不过也能明白,这种剑术技巧是开剑道之先河的,不由得嘴角上扬,心情甚是愉悦。
瞧瞧,这就是我男人!
铁传甲就不用说了,根本就看不懂,他的天赋就是能吃苦,够努力,所以才能够将横练练到这种地步,剑术一道只懂得基础,但若是让他理解路克说的话,那就有些为难人了。
自从路克治好了李寻欢之后,这厮就开始放纵起来了,每日里饮酒不断,而且还堪称是豪饮。
豪饮到什么程度呢?
这么说吧,一天三顿饭,每顿饭最起码要喝十斤酒,活脱脱是一个酒鬼。
人的身体就这么大,胃的容量也就那么点,当然装不下最起码三十斤的酒了。
所以每次感觉快喝不下了,李寻欢这厮就用内力将酒水从体内逼出来。
这种浪费美酒的行为李寻欢以前是绝对不会做的。
但是这些年来,李寻欢因为身体的原因,喝酒限量,从来没有痛快过。
如今身体好了,就开始了报复性的饮酒,这点小事就完全被他抛之脑后了。
对于这一点,铁传甲却是没有像往常一般劝阻了,毕竟自家少爷身体都已经好了,喝亿点点酒算什么,让他喝!
“有客人来了。”
一瓣梅花落到李寻欢面前的酒坛当中,李寻欢眉头一挑,忽然说道。
赵云一怔,不明所以,但却见李寻欢飞刀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手中,顿时明悟,这是来了敌人了。
下一刻,路克的身影如同鬼魅一般突兀地出现在了李寻欢身旁。
他的动作快得让人几乎怀疑自647己是否产生了错觉前一秒他还站在远处的树荫下与阿飞交流剑术,而此刻他已经稳稳立于李寻欢身侧,仿佛从未移动过半分。
“你先别出手,让阿飞试试,他刚刚有所领悟,正好实践一下。”
路克慢悠悠地说道,语气平静如常,似乎刚才那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散步。
然而,在场众人却无不被他这一手震惊得无以复加。
李寻欢身体先是紧绷了一下,随即便放松了起来,耸了耸肩说道。
“也好,也让我看看你这与世间剑法迥异的剑术到底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
说完之后,李寻欢拿起酒坛,再度豪饮了起来,酒水飞溅,差点没溅到路克身上。
路克眉头一皱,露出了一丝嫌弃之色:“我说你够了啊,好歹我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不报答我就算了,还整天跟在我身后,蹭吃蹭喝的,我带来的那点酒要不是藏的还算隐秘,都快被你给喝光了。”
李寻欢不以为意的笑着说道:“你救了我的命不错,但也不能阻止我喝酒,酒就是用来喝的,你又不喜欢喝酒,我这是在帮你解决存货,不然这么好的酒,岂不是浪费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综武篇:不速之客
在第一次见到李寻欢的时候,路克还以为他跟原著当中一样是个忧郁型的人,但是当治好了李寻欢之后,路克才发现,骨子里李寻欢似乎也是个不要脸的。
往常的忧郁与黯然神伤在身体好了之后似乎也随之不见了,一直跟在路克身边,为的不是别的,就是路克马车上的好酒。
迄今为止,路克从御剑山庄带来的酒已经被李寻欢喝下去一半了。
就在路克与李寻欢说话之间,一个穿着锦衣华服,充满傲气的年轻人走进了梅林.
这个年轻人目中无人,路过阿飞的时候,看到他手中的木剑以及腰间的堪称铁片的剑的时候,露出了一抹不屑之色,旋即便从阿飞身边走过,浑然没有将阿飞放在眼里。
阿飞虽然不会因此而生气,但却不代表他会任由这个傲气的年轻人过去,木剑一横,挡在了这个年轻人的身前,冷冷的说道。
“止步!”
那傲气年轻人竟好似受了奇耻大辱一般我,咬牙切齿的说道。
“你竟然敢用这玩意对着我?”
傲气年轻人腰间同样挂着一把剑,不过与阿飞那简陋的剑不同我,这个傲气年轻人腰间的剑极其华丽,就算是剑鞘上都挂满了十几颗夜明珠,每一颗都价值千金的那种。
这个傲气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藏剑山庄的少主游龙生。
他是晋中藏剑山庄少庄主,藏龙老人的儿子,天山雪鹰子的关门传人。
名家子弟,性情骄傲,原著当中即便是赵正义都敢出言嘲讽,也是李寻欢在兴云庄诸客里唯一能入眼的人。
当然之后就拉垮了。
面对面交手无法让李寻欢移动半步,伪装偷袭阿飞却被磕飞了手中长剑,两年后再出场时,竟然已经变成了大欢喜女菩萨的面首之一。
然后帮助李寻欢杀了大欢喜女菩萨,得到了李寻欢的“朋々々 友”认证。
之后这位游少庄主便果断挥剑自杀了。
这位性情高傲的少年显然还是过不去自己心中的那道坎。
此时的游龙生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以后的悲惨遭遇,此时只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藏剑山庄以铸剑之术闻名,虽然不像御剑山庄一般传承了五百余年,但也有百余年的历史了。
历代庄主励精图治,在武林当中日渐显赫,多少成名的剑客都曾向藏剑山庄求剑。
出身自这样的家庭,游龙生当然是骄傲的,甚至是傲慢的。
而阿飞此时竟然拿着一把木剑拦在了自己身前,在游龙生看来,简直就是对自己的侮辱。
阿飞当然没有折辱游龙生的意思,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在无意间折辱了游龙生,只是冷冷的说道。
“有主之地,非请勿入!”
没错,这片梅园是有主的,而主人却正好就是路克。
路克这辈子可是个富二代,路克那早死的父亲可是个经商的奇才,家里三代经营,富的很,不然的话,御剑山庄怎么会将自家大小姐嫁给他。
而如今路家全部的家产都在他身上,再加上尹天雪给他准备的钱财,不说富可敌国,买下一座梅园还是轻而易举的。
这就相当于九牛身上的一根毛,路克都有九头牛了,拔下一根毛,买下一座梅园对他而言就相当于是出门买了一瓶水,无所谓!
“有主之地?笑话,这片梅园本少爷也不是第一次来了,怎么不知道这里是有主之地?”
游龙生还真没有撒谎,这片梅园他以前舔林仙儿的时候还真来过,那个时候,这片梅园还属于官府。
不过嘛,有钱能使鬼推磨,路克只不过多花了三成的银子,就从本地知府那里把梅园买下来了。
“离开!”
阿飞懒得跟游龙生解释,只是冷冷的吐出了两个字。
当然了,如果游龙生不离开,那更好,因为阿飞也想试试路克交给自己的东西应用到实战当中会怎样。
至于为什么是游龙生,呵呵,游龙生这厮太过骄傲,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气息,从他进来的那一刻,阿飞就知道,游龙生这厮的内功已经很有火候了,最起码跟自己差不多了。
游龙生当然不知道阿飞冷淡外表下的险恶用心,额头上青筋暴起,咬牙切齿的说道。
“本公子要找的不是你,让开。”
阿飞依旧未动分毫,只是冷冷到看着他说道。
“¨. 要么自己滚,要么我送你滚。”
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以游龙生的傲气,当然受不了这种挑衅了,当即拔出了自己腰间的夺情剑。
“你找死!”
夺情剑是三百年前,一代剑豪狄武子的兵器,剑光如一泓秋水。
狄武子爱剑成痴,孤傲绝世,直到中年时才爱上一位姑娘。
不料就在他俩成亲前夕,姑娘却和他的好友「神刀」彭琼幽会。
狄武子伤心之际,一剑杀了彭琼,从此以剑为伴,以剑为命,再也不谈婚娶之事。
他的剑因而称为「夺情剑」。
这柄剑虽然比不上「鱼肠剑」上古神兵,但在武林中的名气,却绝不在「鱼肠剑」之下。
江湖传颂「专诸鱼肠,武子夺情,人以剑名,剑因人传,人剑(王吗赵)辉映,气冲斗牛。」
狄武子死后,此剑便下落於「藏剑山庄」。
夺情剑到了游龙生手中之后,也是饮过几个成名剑客的鲜血,就愈发增加了游龙生心中的傲气了告。
如今的他也只是气急了,否则的话,阿飞拿着木剑,游龙生是万万不会拿出夺情剑这等宝剑的。
“好剑!”
阿飞没见过几把好剑,自己所用的剑质量也不算太好,但他依然能够看得出来夺情剑是一把好剑。
明明距离甚远,但阿飞却依旧能够感受到夺情剑上那冷透骨髓的剑气扑面袭来。
“算你识货,你若是给本公子好生道歉的话,本公子就饶了你,否则就要让你瞧瞧本公子夺情剑的厉害。”
游龙生脸上闪过一丝自得,神情倨傲的说道.
第二百六十四章:综武篇:阿飞大败游龙生,以死明志
阿飞眼神当中闪过一丝不耐,冷冷的说道。
“看来你的剑一定不经常用。”
游龙生一怔,不解道:“什么意思?”
阿飞嗤笑道:“不然的话,嘴皮子怎么会这么厉害?”
游龙生顿时勃然大怒,夺情剑如闪电一般朝着阿飞刺了过去.
他心中早已被羞辱感填满,这一剑不仅凝聚了他的内力,更带着几分不可一世的傲气。
剑锋所向,空气仿佛都被撕裂开来,而阿飞却只是轻轻一侧身,便让过了这凌厉的一击。
上一篇:崩铁:穿越后,被末王全宇宙曝光
下一篇:遗忘照相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