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方便,实用性最强。
其它各种花里胡哨的狩猎方案,远没有这种来的实用。
“领主大人,原来您也会狩猎~”
姆赛斯原本以为人类根本不会狩猎,觉得他们是一群生活在奇怪城市的邪恶生物。
“当然,我除了狩猎外,会的还很多。”
罗恩笑着看向长着可爱耳朵的冰狼娘。
不得不说,她带来的感觉,和亚龙娘是不一样的。
全身毛茸茸的,很可爱,让人忍不住想养一只在家里玩。
现在罗恩做到了,养了两只,还是一对母女。
全身长着绒毛,冬天抱着一定很舒服。
“好厉害~”
姆赛斯不像之前那么腼腆,熟络了一些后,也敢主动和罗恩说话了。
刚开始连看都不太敢看的。
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对于陌生人很警惕,也很担心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熟了后才会主动说话。
她觉得这个人类还挺好的,没有族内长辈说的那样邪恶恐怖。
毕竟如果像长辈们说的那样,那么现在她和母亲,就已经在男人嘴里了.....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未来她真可能被狠狠啃几口。
被生啃硬造....
“驯鹿群在朝这边跑来了。”
感知力更强的绯莉雅,注意到东边两公里左右的地方,一群驯鹿正朝这边跑来。
不过速度没有很快,在匀速奔逃。
“所有人隐藏气息,做好狩猎的准备。”
这里距离驯鹿的位置,只有两公里不到,很快驯鹿就会抵达。
罗恩当即命令下去,准备开始狩猎。
骑士们,纷纷拔出长剑,躲进灌木中。
踏踏踏
鹿脚踩在地面的踢踏音,由远及近传来。
透过低矮的灌木,已经能看见驯鹿跳跃过来的身影。
所有人都绷紧神经,等待一个最佳的距离,到了近前,再发动攻击。
踏踏踏
驯鹿们队形整齐,朝着林中,最宽敞的路跑去。
它们不知道的是,那儿早已被人类设下了重重陷阱。
但驯鹿们又有什么办法,后面有骑着马的人类围了过来。
在它们眼里,只有这一条路可以逃走。
“行动!!!”
第102章 大丰收!被绑起来的绯莉雅!绳艺大师的杰作。
密林中,被驱赶的驯鹿们,慌乱朝陷阱跑去。
见时机成熟,罗恩当即下令,开始狩猎。
随着一声令下,所有骑士纷纷拔剑,跟随男人朝鹿群冲去!
亚人娘们,紧随其后,如猎豹般,朝着猎物扑去。
一瞬间,驯鹿就被围住,只剩下更狭窄缺口,无人把守。
它们不知道的是,那是特意留下的陷阱,为的就怕它们慌不择路,选择乱窜,这样反而可能被跑掉几只。
看见有个方位没人,慌不择路的驯鹿,都朝那唯一的缺口,疯了似的逃去。
它们的后蹄很强壮,可以飞跃近两米的高度,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刺啦
体魄强悍,爆发力惊人的绯莉雅,率先冲进鹿群,锋利的龙爪精准插入驯鹿的脖颈,划开皮肉,切断血管。
接着瞬间拔出,朝另一头驯鹿奔去。
她像一位优雅的猎手,身手矫健,每次出手都能精准命中猎物的脖颈。
丝毫不拖泥带水,动作行云流水,被刺穿动脉血管的驯鹿,只是挣扎一会,就倒在血泊中。
尽管倒在地上,它们还是本能的蹬着蹄子,企图完成最后的救赎。
这是生物求生的本能,没有完全咽气,都还会再挣扎一下。
雪蜜尔别看有些丰腴,但速度一点也不慢,跑起来能清晰看见,她大腿的肌肉线条。
在绯莉雅之后,第二个冲进鹿群,用锋利的狼爪,撕开驯鹿脖颈的皮肉,切断血管,接着放任这头驯鹿逃走。
脖颈大喷血的驯鹿,还没跑几下,就栽倒在地,身体抽搐而亡。
雪蜜尔切断一头驯鹿的脖颈后,朝另外一头驯鹿奔去。
狩猎的时候,她们母女,像真正的狼一样,朝逃跑的驯鹿杀去。
罗恩的速度也不慢,几乎和雪蜜尔一同冲进鹿群,握紧散着神圣之光的长剑,朝驯鹿的脖颈砍去。
锋利的剑身,在半空划出个圆弧,切开了驯鹿的皮肉,血管动脉,骨骼经络,最后整个脖颈,被平整的斩了下来。
顿时鲜血喷涌,鹿头落地后滚了两圈,才停下,鹿角都给折断了。
被砍掉头的驯鹿,没有立刻丧失生机,跑出去两步后栽倒在地,一个劲抽搐。
神圣骑士们也纷纷冲进鹿群,开始狩猎驯鹿,不过他们就显得笨拙很多,劈砍高速奔跑的猎物,有时把控不好距离。
有的砍在驯鹿的前腿,有的砍在后背,有的劈到脑门。
虽然不精准,但好在受伤的驯鹿最后都队友补刀,刺倒在地。
剩下一些跑在最前面的驯鹿,疯了一样,飞蹄而去,根本来不及看清前面的路。
直接被树干间的绳子绊倒,有的冲撞到绳子,被巨大的冲击力,扭断脖子,当场倒地抽搐。
只有少数几头驯鹿,减缓速度,避开阻碍前进的绳子。
但是作为猎物,跑太慢的后果,就是被身后一道火红色的身影追上。
还没看清追来的是什么东西,脖颈就传来刺痛,继而全身无力跌倒在地,视线逐渐模糊,对世界的感知力一点点消失,最终完全失去意识。
这场对驯鹿的围剿,在短短三分钟就结束,一共三十八头驯鹿,没有逃掉一头。
成年公驯鹿,体重在200公斤左右,成年母驯鹿在120-140公斤。
罗恩初步估算了下,这三十八头驯鹿,除去内脏,大约在一千公斤左右。
这场大丰收,足够骑士团和自己餐桌上吃三四天。
“我们猎杀了一大群驯鹿。”
骑士们看着满地的驯鹿,脸上露出难以置信,和兴奋的表情。
以前大伙去后山狩猎,基本只能猎回几头猎物。
还是第一次猎杀到四十来头鹿。
“领主大人,刚宰杀的驯鹿,心肝是最美味的,这个心脏给您。”
雪蜜尔熟练的摘下一头驯鹿的心脏,恭敬的递给面前男人。
在她看来鹿肉中最美味,营养价值最高的就是心脏。
而且心脏每时每刻都在工作,所以口感可很好,里面装满了血液,一口下去爆浆的感觉更是让狼爱不释口。
看着面前比成年人拳头还大,满是血浆,冒着热气,还在跳动着的心脏,罗恩干咽了口唾沫。
他没有生吃过鹿心,不过听说这玩意大补,补亏损,益精血,对心血管很好。
“好。”
罗恩是个接受新鲜事物比较强的人,看着跳动着的心脏,莫名想要尝尝看,毕竟这玩意有的贵族也会生吃。
接过跳动着的鹿心时,上面还残留着鹿生前的体温,罗恩深吸口气,将心脏送到嘴边,咬下一口。
入口温热,带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口感像闷熟了的牛蹄筋,嫩滑又有嚼劲。
罗恩对腥味并不敏感,总体来说,味道还行。
但吃完后,却有种回甘,让人忍不住想继续吃下去。
罗恩就着鹿心血,大口吃了起来。
怎么说呢,鹿心这玩意,只要适应下来后,绝对会爱上这种味道。
罗恩现在就渐渐适应,觉得鹿心的味道很好。
绯莉雅也掏出个鹿心,淡定的吃了起来,对于经常狩猎的她来说,逮到猎物后,都会生吃掉动物的心脏。
除了营养价值高外,她也很喜欢这一口。
雪蜜尔这对母女也不例外,拿着心脏和肝就吃了起来。
骑士们有样学样,不过他们只是割下一个心脏,用小刀划开分着尝。
有些人能适应这种味道,有些人只是刚入口,脸色就变得极其难看,连连干呕。
“这场狩猎多亏了你,不然很难这么快就狩猎到这么多驯鹿。”
罗恩将一整个心脏吃完后,看向一旁的脸颊沾着鹿血的雪蜜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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