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兰斯转过头,就见到一张粗犷的脸疑惑看着他。
看见他脸,那张粗犷的脸上浮现惊喜:“还真是你,兰斯!”
“你是?”兰斯却有些疑惑道,他感觉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是谁。
“我啊,图姆,你忘记了?”图姆有些焦急道。
“哦,图姆啊!”兰斯立即回想起来,“你过来接任务吗?”
“是的,鲍恩已经完全康复了,我们准备接个任务热身一下。”图姆说完,随后好奇问道,“兰斯,你呢?”
“我也准备接个任务。”兰斯心微微一动,佯装叹了一口气,“可惜没有太适合我的。”
“你准备接什么任务?”图姆问道。
“我前几天刚成为圣骑,想接几个讨伐任务测试一下实力。”兰斯道,“不过安全一些的任务都被接走了,我也不知道剩下哪些任务适合我?”
“这样啊。”图姆点点头,上下打量了一下兰斯,“不过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圣骑,我还以为你会成为牧师呢?”
“牧师不太适合我。”兰斯耸肩。
图姆思考了一下:“既然这样,兰斯,你暂时加入我队伍,你救了鲍恩,还是圣骑,带一下你,我相信我队伍中其他人都会同意的。”
“那就麻烦你了。”兰斯没有客气。
从当日表现看,图姆还是很在意鲍恩,一个在意自己兄弟的人,人品也不会太差。
鲍恩也是,事后还会回礼,至少基本道德底线还有,倒也不用太担心背后会被捅一刀。
“小事。”图姆摆手,然后看向任务墙,随后指向一个任务:
“剿灭兰格村附近的哥布林如何,二三十只的数量,对我们来说很轻易了。”
“没问题。”兰斯点头,内心却稍微感慨,穿越到奇幻世界,杀哥布林这种事果然是不得不品的一环。
不过这个世界的哥布林倒不像他穿越前日轻小说的哥布林,对雌性极为感兴趣。
它们反而更像战锤中的兽人,靠“孢子”繁殖,能从地里“生”出来。
也得亏它们没有“俺寻思”这种力量,脑袋也不聪明,不然兰斯感觉它们已经统治世界了。
但即便如此,这种魔物已经成为人族历史中给人族造成伤害最大的种族。
因为它们没有色欲,却有极为旺盛的食欲,一旦壮大起来,就跟蝗虫一样,去吃一切能吃的东西。
而人族这种善于经营的种族,是它们眼中最好的劫掠目标。
用一个去关系类比,那二者关系大概就是古代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但二者已经没有调和的可能,除非一方彻底灭族。
可根据目前状况看,两个种族间的仇恨估计还会绵延千年乃至万年之后。
“那行,我去接任务。”图姆点头。
不过他刚走几步,想起什么,有些尴尬道:
“对了兰斯,我们小队正式组队了,所以你加入,这个任务经历也不会添加在你任务履历上。”
“当然,钱我们还是会按功劳分配的。”
“没关系,能带我就不错了。”兰斯微微摇头。
他倒不在意任务履历这东西,实力到了,该有的还是会有的。
“好。”图姆继续去接任务。
接完任务后,图姆带兰斯去见他小队成员。
第14章:出发
在一个小院内,兰斯见到了鲍恩和他的队友。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兰斯,圣光骑士,新人。”图姆拍了一下兰斯肩膀,“在春狩时救了鲍恩,所以我想接下来在几个任务中带一下他,大家没意见吧?”
鲍恩没说话,转眼看其他人。
他肯定是同意的,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带新人啊,可以,前三个任务收益没有,当学费!”先说话的是一个盗贼,语气有些冷。
“我是没意见。”拿着一根木棍的法师耸肩,语气不置可否,“后面任务不要太难就行,我可不想费心思照顾一个新人。”
最后是一个盾卫,身体看起来有些粗壮,还带着一面大盾,他瓮声道:“可以。”
“嘁!”听完另外两人的话,盗贼不禁嘁了一声。
“伦斯,回头酒钱我包,就麻烦你一下了。”图姆开口对盗贼道。
“谁要你酒钱啊!”盗贼伦斯起身,“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放心,就这一次。”图姆拍了一下胸脯,然后扭头对兰斯介绍道,“这是伦斯,盗贼,个人比较贪财,但性格还是不错的,潜行已经到专家级。”
“这是布瓦罗,法师,擅长元素法术,冰锥术已经专家级。”
“这是鲍恩,游侠,强力射击专家级。”
“这是安格利,牧师,也负责兼任后卫,祈福已经专家级。”
牧师?兰斯不禁看了安格利一眼,队里有牧师,鲍恩怎么还会在伤患营?
图姆也看出兰斯的疑惑,不禁挠了挠头,有些尴尬道:
“那个,春狩的时候,医疗是免费的,所以我们为了省心,就将鲍恩放到后面照顾,没想到差点让他丢了命。”
“哦。”兰斯点头表示了解。
省钱吗,不寒碜。
“最后是我,图姆,战士,斩击已经专家级。”图姆自我介绍道,“兰斯,你也自我介绍一下。”
“好的。”兰斯开口道,“我叫兰斯,刚成为圣骑士不久,技能都是熟练层次。”
众人反应平淡。
“好了,伙计们,自我介绍结束。”图姆也直接拍手道,“我们出发吧,要是快,说不定晚上还能回城吃个晚饭。”
“停,你先说你接了什么任务?”布瓦罗抬手道。
“清剿哥布林,小部落,就二三十个,用来热热身刚刚好。”图姆道。
“就二三十,那也行。”布瓦罗点头。
这种数量的话,两三个学徒级配合也能搞定,用来小队热身的话倒也刚好。
“那就出发!”图姆挥手。
每个人身上都已经穿好装备,倒也不用再准备什么。
乘坐着马车,一路颠簸到一个村庄,六人下了马车。
图姆作为领队,跟村长开始交涉。
“你们在哪里看见哥布林?”图姆道。
“这边,麦田附近,我们的人找到一些石堆,是哥布林常做的标记。”村长抬手示意道。
“我明白了,有谁亲眼见过吗?”图姆再问。
“菲普,我们村里的猎人,他亲眼见到哥布林抢走了他的猎物,那可是一头鹿啊。”村长语气中有些惋惜。
不过他的确该惋惜,据兰斯知道的,鹿肉在市面上价值十六铜一斤,一头成年鹿至少可以出肉八十斤,算上骨头、鹿血什么的,怎么也得十五银往上。
打倒一头鹿,一个普通人就可以两个多月不干活了。
“那位菲普在哪?我们想详细询问一下。”图姆道。
“他就在麦田那边守着呢,猎物被抢了,可把他气坏了。”村长再抬手示意。
“我知道了。”图姆点头,带领队员前往麦田。
此时麦田已经青葱一片,兰斯有些疑惑:“那些哥布林把标记放在麦田这边干嘛,麦子还没熟,它们不应该把目标放在牲口那吗?”
“别把人的饮食习惯代入哥布林。”鲍恩在一旁道,“这群畜牲食谱极广,饿极了,屎都能吃得下,更别提这些跟牧草差不多的冬小麦。”
“这么能吃?!”兰斯有些错愕,他没想到哥布林食谱能广泛成这样。
“是啊。”鲍恩深以为然的点头,“这也是这群畜牲怎么杀都杀不干净的原因之一,这些家伙几乎能在所有地方找到能吃的。”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麦田边。
而他们也看见了一个猎人装扮的人在麦田边徘徊,脸色极为阴沉。
这个人就应该是菲普。
看样子猎物被抢这件事属实让他气得不轻,都在这里蹲守了。
不过也对,换作兰斯被抢了两个月的工资,他也会被气得不轻。
“菲普!”图姆大喊道。
菲普转头,就看见图姆六人向他走来。
“接任务的冒险者?”菲普问道。
“对。”图姆点头,“能跟我讲一下你见过的哥布林,重点说一下它们武器就行。”
“好。”菲普点头,“那些普通哥布林拿的是木棒和石头,领头的拿的是一把短刀,没有皮甲。”
“我知道了。”图姆点头,“伦斯,去将它们找出来。”
“知道了。”伦斯扫了几眼,来到一个石堆前。
随后他打开一个口袋:“嘿,伙计,去找到那些该死的绿皮。”
“吱。”一条黑毛老鼠从口袋中爬出来,熟练地在石堆上嗅了嗅,然后往丛里钻。
伦斯正欲带着图姆等人追上,旁边菲普开口道:“那个,能带上我吗,我也想杀死那些绿皮!”
“不行。”图姆最先拒绝,“我们没精力多照顾外人,你就在树林外面好好待着,菲普。”
“好、好吧。”菲普有些不甘心道。
兰斯也没有多说,毕竟他在这个小队也算外人,没什么发言权。
一行六人钻进了密林中,鲍恩在一旁教授兰斯怎么能隐蔽自己气息,怎么能躲避追踪。
过了好一会儿,黑毛老鼠忽然跳回伦斯口袋内,伦斯开口道:“就在前面,你们在这等一下,我去看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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