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连忙定了定神,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林小哥,您这山珍.......打算卖个什么价钱?”
林默伸出了四根手指。
“四.......四十个铜板一斤?”
费长工试探着问道。
他知道,镇上最好的猪肉,也不过是二十几个铜板一斤。
林默摇了摇头。
“那.......四角?”
费长工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四角钱一斤,这已经是天价了!
林默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张管事是识货的人。这冬蘑是山里的精粹,又是这冰天雪地里采来的,费了我不少功夫。四角一斤,不二价。”
这个价格,是林默经过深思熟虑的。
根据这些天和一些村民的聊天能够知道,如今这个时代,一块大洋大概能买4-5斤猪肉。
而一斤猪肉的价格,在2角到2角3分之间。
他这冬蘑是纯野生的山珍,卖出猪肉近两倍的价格。
对于费家这种要面子的大户人家来说,绝对是合情合理的。
村民不知道这玩意的价值,但费家,不可能不知道。
费长工听了,心中飞快地盘算起来。
他带来的十块大洋,要是按四角一斤的价格算,最多也就能买二十五斤。
可眼前这两堆,加起来怕是足足有三十五斤!
“林小哥。”
费家长工擦了擦额头的汗,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实不相瞒,我.......我今天出门,身上带的钱.......不够啊。”
“哦?”
林默故作惊讶,“那真是可惜了。我还想着一次性都卖给费家,省得再往镇上跑一趟呢。”
“别!别啊林小哥!”
费长工一听,急了,连忙道:“您看这样行不行,我先把身上带的钱都给您,买走二十五斤。”
“剩下的那十斤,您给我留着,我立刻回去禀报少奶奶,再带钱过来取!”
“您放心,我们费家家大业大,绝不会赖您这点账!”
林默看着他那副急切的模样,知道自己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让对方明白自己的东西是抢手货。
当即故作沉吟了片刻,才缓缓地点了点头:“既然费管事都这么说了,我也不能不给费家少奶奶这个面子。”
“行,剩下的,就先给您留着。”
“哎呀!多谢林小哥!您真是个爽快人!”
费长工大喜过望,连连作揖。
最终,林默将全部三十五斤冬蘑,换来了十块大洋的现钱,以及费家许诺下午送来的四块大洋的“欠条”。
交易开始,费长工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解开绳子,将里面那十块锃亮的、带着龙纹图案的银元,一块一块地摆在了桌上。
“林小哥,您点点。”
林默拿起其中一块大洋,入手冰凉而沉重。
想到自己看过的影视剧,林默饶有兴致的学着戏文里的样子,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放到嘴边吹了口气,再凑到耳边一听,发出“嗡”的一声清脆回响。
“成色不错。”
林默将那十块银元收好,心中一阵激荡。
这,就是他来到这个时代,靠着自己的本事,赚到的第一笔巨款!
有了这十块大洋,还清封二的债务,购买生活必需品,都绰绰有余了!
林默心情大好,手脚麻利地帮着费长工称了二十五斤品相最好的冬蘑,装进了费家带来的大竹筐里。
费长工挑着那沉甸甸的竹筐,如获至宝,对着林默连连道谢,保证自己一定会尽快回来,将剩下的冬蘑全部买走。
送走了费长工,林默回到屋里,将那十块沉甸甸的银元倒在桌上。
看着它们在昏黄的光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自己在这个时代的生存之路,终于迈出了最坚实、也最关键的一步!
十四元大洋,不过是这两三天顺手采摘的.
第31章:费左氏对林默的好奇;来自费家嫂子的善意合作(四更)
林默将那十块银元小心翼翼地收好,心中的大石总算是落下了一半。
忙活了一上午,腹中早已空空如也。
之前一直靠着冬蘑汤充饥,虽然鲜美,但终究是素食,肚里缺了油水,总觉得有些发虚。
林默的目光,落在了厨房案板上那只已经被封大脚处理得干干净净的野兔上。
“是时候,该开开荤了。”
林默的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他来到这个时代,别说五花肉了,连一丁点荤腥都还没尝过。
那只母豹子送来的“谢礼”,正好可以用来犒劳一下自己.
随即就走到灶台边,准备忙碌。
不过看着墙角那仅剩的一小堆木柴,再次皱起了眉头。
柴火所剩无几,用来炖一锅兔子汤,实在是有些奢侈。
“算了,烤着吃吧。”
林默打定了主意。
虽然烤肉更费柴火,但他实在太想念那种焦香四溢、油脂迸溅的口感了。
他已经受够了清汤寡水。
今天,他要奢侈一把!
林默熟练地生起火,将那只处理干净的野兔用一根削尖的木棍穿好,架在火上,慢慢地翻烤起来。
没有油,没有盐,更没有他前世最爱的辣椒和孜然。
这注定是一场最原始、最纯粹的烧烤。
随着火焰的舔舐,兔肉表面的水分被迅速烤干,皮下的脂肪开始融化,发出一阵阵“滋啦滋啦”的悦耳声响。
一滴滴金黄色的油脂,顺着紧实的兔肉滴落到下方的火焰中,激起一簇簇火苗,也将一股浓郁的、带着野性气息的肉香,彻底激发了出来。
那香味霸道无比,瞬间就充满了整个小屋,钻入林默的鼻腔,疯狂地刺激着他的味蕾,让他肚里的馋虫都开始翻江倒海。
林默狠狠地咽了口唾沫,感觉自己快要被这香味给折磨疯了。
终于,当兔肉被烤得外皮焦黄酥脆,内里肉香四溢时,林默再也忍不住了。
直接将烤兔从火上取下,也顾不上烫,直接撕下了一条最肥美的后腿,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唔!”
一瞬间,林默的眼睛猛地瞪大了!
外皮的焦香酥脆,内里肉质的紧实弹牙,以及那纯粹的、不带一丝杂味的原始肉香,如同最猛烈的风暴,瞬间席卷了他的整个口腔!
太好吃了!
这才是真正的肉啊!
林默激动得浑身都在发抖。
他来到这个世界,吃了这么多天的苦,忍受了那么多的孤独和不安,在这一刻,仿佛所有的委屈,都被这口肉给彻底治愈了。
林默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不一会儿,一条兔腿便被他啃得干干净净。
甚至连骨头上那一点点筋膜,都舍不得放过,嘬得津津有味。
“可惜了.......要是有点辣椒面,那滋味,就更绝了。”
林默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地想道。
自己想要辣椒,恐怕要依靠赶山系统了。
....
与此同时。
天牛庙村的另一头。
费家大院。
费长工挑着那沉甸甸的、装了二十五斤顶级冬蘑的竹筐,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回到了家中。
他不敢有丝毫耽搁,直接就来到了后院的主屋,向费家的实际掌权者
费家少奶奶,费左氏复命。
费左氏年约三十,穿着一身得体的绸缎袄裙。
虽然算不上绝色,但眉宇间自有一股精明强干的气度。
她正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一边喝着茶,一边听着账房先生汇报着采买婚宴用品的开支。
“少奶奶,您要的山珍,我给买回来了。”
费长工将竹筐放在地上,恭敬地说道。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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